2018年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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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8一057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8年11月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同意:

郭晓光先生因退休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等一切职务;刘沛谷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等一切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郭晓光先生仍需履行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职责,刘沛谷先生仍需履行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职责。

感谢郭晓光先生在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贡献。

感谢刘沛谷先生在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贡献。

截至目前,郭晓光先生、刘沛谷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单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钟英华先生、简小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候选人须提交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钟英华先生简历:

钟英华先生,1961年8月生,中共党员,硕士。近五年历任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本公司董事;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钟英华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简小方先生简历:

简小方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工程师。近五年历任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

简小方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8-058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 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1月 1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6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18年11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任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恒运大厦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钟英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简小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披露情况:该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审议情况详见2018年11月6日公司公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特别说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2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三)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6一6M层(51073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 系 人:廖铁强、王蓉

联系电话:020-82068252

传 真:020-8206825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1;投票简称:恒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在投票栏中填入相应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本公司/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加盖印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一八年 月 日

有限期限: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相关履历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同意钟英华先生、简小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上述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江 华、游达明、张利国、谭劲松

二O一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