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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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2018-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1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上海吉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津机电”)签订合同,公司将承揽吉津机电BMA成都BX11&BX11-BSG焊装输送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850万元(含税)。项目交付日期如下:(1)2018年12月20日之前钢结构进场安装(2)2019年9月30日之前完成整个设备的联机调试。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手方:上海吉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M4445M

成立日期:2017年9月11日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管宇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沪青平公路1881号4020幢一层A区178室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电气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机械设备工程的设计、安装,电气设备的安装,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产品、机械设备,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上海吉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2017年度)与吉津机电不存在类似业务交易。

吉津机电为吉利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该公司实力雄厚,信用优良,本公司认为其交易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方:上海吉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BMA成都BX11&BX11-BSG焊装输送线项目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陪产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3、合同金额:

本项目合同总金额(含16%增值税)为人民币(大写)柒仟捌佰伍拾万元整(¥78,500,000.00)。

4、支付条款:

(1)合同生效后,图纸会签完成,且乙方通过知名银行开具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函(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有效期至安装调试完成)给甲方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电汇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计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柒拾柒万伍仟元整(¥11,775,000.00)。

(2)合同项下的全部钢结构到货并安装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电汇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承兑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共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计人民币(大写)叁仟伍佰叁拾贰万伍仟元整(¥35,325,000.00)。

(3)合同项下的所有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承兑支付合同总金额20%,计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柒拾万元整(¥15,700,000.00)。

(4)本合同项下产品终验收合格开具合同总价10%的质保保函(不可撤销、见索即付、自开立之日起一年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承兑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计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柒拾万元整(¥15,700,000.00)。

(5)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均应先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首付款发票可以再付款后10天内提供),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6)合同生效后,乙方所缴纳的17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甲方收到(1)中履约保函后30日内无息退还。

5、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时间节点履行合同义务,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产品的修理、退换或重做等造成的逾期),每逾期1天,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想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日累进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进度逾期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项目进度逾期,项目节点相应顺延。

(2)合同签订后,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单方面中止履行合同或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行为,均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产品不应存在瑕疵或缺陷。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的隐蔽瑕疵,甲方享有在质保期届满前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权利。乙方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予以免费修复、退还或者重做;如乙方不履行上述修复、退换、重做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项下产品,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经甲方指定的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后,认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提供维修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

(6)上述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均有权追偿。

(7)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本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17年)营业总收入的2.75%,预计对公司2019年、2020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因项目合同执行存在一定的周期,项目采购成本会受市场影响发生一定程度的波动,从而影响项目利润存在一定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