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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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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18-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宁波美诺华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诺华”)股东:(1)宁波金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金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2)上海金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3)上海金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麟创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37,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4)沈晓雷先生系公司离职董事,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22,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9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9%。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述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公司股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宁波金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上海金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金麟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7,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沈晓雷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上述股东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59,9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

●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公司以2018年7月6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10转2派1.8”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018年9月21日,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股份数为513.40万股。登记后,公司总股本为14,913.40万元。为统一口径,上述股东实施前的持股数量和7月6日前(不包括当日)减持的股票数量按Q=Q0×(1+0.2)公式调整后计算,减持比例及实施前后的持股比例按目前公司总股本14,913.40万元计算。

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收到上述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1: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以2018年7月6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10转2派1.8”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018年9月21日,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股份数为513.40万股。登记后,公司总股本为14,913.40万元。

为统一口径,上表中的“减持数量”,股东在股权登记日7月6日前(不包括当日)减持的股票数量按Q=Q0×(1+0.2)公式调整后计入合计数,7月6日后(包括当日)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调整直接计入合计数。其中:Q0为股权登记日前股东减持的股票数量;0.2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股东减持的股票数量。

注2:上表中的减持比例和当前持股比例按公司当前总股本14,913.40万元计算。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11/6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18-131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2日

至2018年1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1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一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或证券法务部。

(四)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证券法务部登记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刘飞先生

会务联系人:沈燕女士

联系电话:0575-88556039

联系传真:0575-88556167

联系邮箱:securities@zj-tuna.com

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18-045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