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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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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的公告

2018-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海航创新 公告编号:临2018-093

900955 海创B股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收到股东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实业”)已于2018年11月2日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业务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披露了公司股东大新华实业将其所持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101,83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81%)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22日,到期购回日为2018年6月22日(详见公告编号:临2017-047)。

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的公告》,披露了大新华实业办理了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展期业务,到期购回日延期至2018年10月22日(详见公告编号:临2018-071)。

公司获悉,大新华实业于2018年11月2日已再次办理了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展期业务,到期购回日延期至2019年5月22日。

截至本公告日,大新华实业共持有公司流通A股116,9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7%;其中,质押股份101,833,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87.09%,占公司总股本的7.81%。

二、本次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具体情况

(一)质押目的

大新华实业本次股份质押系为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需求。

(二)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大新华实业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定履约保证比例预警值、最低值,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最低值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若引发以上风险,大新华实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三、大新华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大新华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旅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390,348,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46%;合计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73,424,275股,占大新华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旅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的95.664%,占公司总股本的28.648%。

后续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