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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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8-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8-067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切实维护债权持有人权益,2018年5月9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钱木水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沈剑巢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朱国良先生以其合法持有的公司股票为本次发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号)。

2018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集团”)及钱木水先生以其合法持有的公司股票为本次发行增加了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51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5%;华通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4,400.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9.82%,占公司总股本的20.95%。钱木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172,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1%,钱木水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20,172,750股(全部系为本次发行提供的质押担保),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9.61%。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融资安排,系相关股东为本次发行提供的质押担保;相关股东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