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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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8-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1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公司曾于2018年1月26日发布《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自2018年1月26日起暂停本基金50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自2018年11月15日起恢复本基金50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自2018年11月15日起,国联安货币A、国联安货币B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应小于等于1亿元,如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大于上述限额的,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决定是否拒绝,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限额的调整带来不便及资金的损失;

3、在暂停办理上述业务期间,国联安货币基金的其他业务正常办理;

4、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国联安货币基金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

5、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或拨打客服电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联安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8年11月15日起,增加信达证券为国联安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568),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

根据本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发布的《国联安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自2018年11月11日到2018年12月7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直销、代销网点等销售机构发售。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敬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公告,咨询有关基金的详情。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cpicfunds.com

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321

网站:www.cindasc.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办理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相关业务。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增加信达证券为本基金代销机构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信达证券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联安增富一年定期开放纯债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1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①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均为0;

②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按照具体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有关规定,及时查询交易确认情况。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0365(免长途话费)和网站(www.cpicfunds.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开放期和封闭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一年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开放期指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在每个开放期前,基金管理人将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及期限。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