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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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与韬蕴资本战略投资合作的公告

2018-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与韬蕴资本战略投资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概述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韬蕴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韬蕴资本”)分别于2018年5月14日、2018年8月14日、2018年9月14日、2018年10月15日签署了《战略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三》(以下合称为“《补充协议》”),韬蕴资本基于对公司高端消费品产业链业务发展前景的看好,拟于2018年11月14日前收购公司不低于5%的股份,并在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减持。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韬蕴资本已通过其一致行动人易加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加资本”)间接收购公司4.54%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15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9月15日、2018年10月16日及2018年7月2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生效以后,韬蕴资本积极地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但由于当前国际及国内的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双方投融资战略的调整,双方经审慎研究、友好协商共同决定终止《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2018年11月14日,公司与韬蕴资本签署《〈战略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终止协议》。

2018年8月8日,公司与自然人王菲(王菲系韬蕴资本一致行动人)、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盈”)签署《合作意向协议》(《合作意向协议》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合称为“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拟受让北京东方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车云”)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及2018年8月10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事项因协议各方后期沟通阶段就交易具体方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同时,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产业政策发生变化,继续推进上述合作事宜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东方车云拟独立进行境内或境外IPO申报,故协议各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前述合作事宜并于2018年11月14日签署了《〈合作意向协议〉终止协议》。

二、 终止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韬蕴资本经友好协商,就《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终止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由双方于2018年11月14日协商终止。自协议终止之日起,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

2、因《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终止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身损失。

3、双方承诺互不追究终止《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的法律责任。

4、双方承诺妥善做好终止《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的所有后续工作,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失。

(二)公司与韬蕴资本一致行动人王菲、中泰创盈经友好协商,就《合作意向协议》的终止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意向协议》由协议各方于2018年11月14日协商终止。自协议终止之日起,协议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

2、因《合作意向协议》的终止给协议各方造成的损失,由协议各方各自承担自身损失。

3、协议各方承诺互不追究终止《合作意向协议》的法律责任。

4、协议各方承诺妥善做好终止《合作意向协议》的所有后续工作,确保协议各方利益不受损失。

三、 终止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及《合作意向协议》的终止均系协议签署方审慎研究、友好协商的结果,韬蕴资本作为公司股东北京广袤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方期间,将继续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前述战略合作协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造成不利影响。

四、 风险提示

本次各方签署终止战略合作协议,不影响易加资本继续履行其自股票交割日起十二个月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或部分转让(减持)给其他任何方的承诺。韬蕴资本剩余0.46%股份收购义务将不再按照《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战略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终止协议》;

2、《〈合作意向协议〉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