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1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2018-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ST安煤 编号:2018-060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 公司债券简称:安债暂定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投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总额人民币30,000万元财务资助,年利率为4.35%,期限一年,实际支出的利息按资金进入公司指定账户之日和用款天数计算。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 公司无需就上述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财务资助的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一、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集团”)向公司提供总额人民币30,000万元财务资助,年利率为4.35%,期限一年,实际支出的利息按资金进入公司指定账户之日和用款天数计算。公司无需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财务资助的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1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林绍华先生、林国尧先生、李松先生、周宏国先生、罗庆贺先生、彭金柱先生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江能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关联人

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财务资助方介绍

1、公司名称: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曾昭和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117号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焦化和综合利用,电力生产、供应、输变电,电气设备维修服务,化工、建材、汽车、机械的制造、加工、维修服务,房地产开发,工业和民用建筑施工、安装、监理,建筑物装修,国内国际贸易,矿山事故救援及救护培训,物业服务,系统内产权交易经纪业务,科学研究,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江能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89,486,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江能集团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满足公司发展和资金需求,提供的财务资助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该项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安源煤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安源煤业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安源煤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4、《财务资助协议》。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