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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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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临2018-097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1月1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东方时尚关于拟修改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东方时尚关于拟修改回购股份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临2018-098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东方时尚关于拟修改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东方时尚关于拟修改回购股份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临2018-099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改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时尚关于拟修改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东方时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具体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预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亿元,不低于5,000万元,且回购价格不超过28元/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实施了首次回购。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公司法修改决定》”),对公司股份回购政策进行了修改。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法修改决定》的相关内容,积极响应国家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提升投资者信心,健全资本市场内生稳定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时尚关于拟修改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修改内容如下:

一、调整“回购股份用途”

原《回购股份预案》中“本次公司集中竞价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注册资本相应减少”,修改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回购股份预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东方时尚关于拟修改回购股份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调整内容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仍将按照原《回购股份预案》持续开展回购,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2018-100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30日

至2018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6日09:30-11:30、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018年11月26日16: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02600;联系电话:010-53223377;传真:010-61220996;联系人:贺艳洁,李天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