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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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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8-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8-111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18年11月15日,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上海雍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雍润”)的《通知书》。《通知书》称,上海雍润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 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 债权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的情况

2018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债权人上海雍润的《通知书》,上海雍润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通过重整程序清偿其相应债权。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上海雍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陶干路701号A幢625室

(二)申请人对公司债权情况

上海雍润与公司于2018年7月9日签订借款协议,上海雍润向公司提供3,000,000.00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1个月,公司应不晚于2018年8月9日(含当日)把全部借款归还上海雍润。上海雍润向公司多次催款,要求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但因公司资金紧张,无力清偿该到期债务。截止目前,公司仍未向上海雍润清偿前述债务。

(三)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上海雍润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该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重整申请的相关进展情况。

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二、 重整申请对公司及债权人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申请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清算。

三、公司董事会对于被申请重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提请债务人进行重整。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重整中公司将在法院的主导下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在法院受理审查案件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四、 风险警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目前债权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重整申请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