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1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18-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8-073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14日,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来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8司冻384号)】及其附件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浙0103执3081号】。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一)冻结机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

冻结股份数量:232,136,752股,轮候冻结

被冻结股份:限售流通股

冻结起始日:2018年11月14日

冻结终止日: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嘉颐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232,136,7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59%。本次轮候冻结的股份为232,136,752股,占其持股总数100%。

(二)冻结机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冻结股份数量:25,753,266股,轮候冻结

被冻结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冻结起始日:2018年11月14日

冻结终止日: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颐和黄金持有本公司股份25,753,2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17%。本次轮候冻结的股份为25,753,266股,占其持股总数100%。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目前尚未收到该协助执行通知书中提及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件。

公司在收到上述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就上述事项向公司股东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询问此事项,沟通中获悉,该案件涉及金额为1680万元,其正在积极协商解决。公司截止目前尚未收到以上股东的书面回复。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分析

上述冻结事项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