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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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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8-47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否决议案和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5:00至2018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本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新强先生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331,940,9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01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92,558,5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09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9,382,4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16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41,013,8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7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631,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9,382,4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16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保荐代表人、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940,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13,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文梁娟、吴俊超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