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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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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18年付息的公告

2018-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 临2018-106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18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7日成功发行了201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4金隅MTN002,债券代码:101462039),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本计息期债券利率为5.30%,付息日为2018年11月18日。2018年11月16日,公司完成了该期中期票据2018年付息工作,支付利息人民币79,500,000.00元。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 临2018-107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不超过2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7年5月17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并分别于2017年3月30日和2017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相关公告。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SCP300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明确,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SCP300号)文件,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成功发行了2018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