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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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9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沙钢股份,股票代码:002075)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1月19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苏州卿峰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1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1月16日开市起复牌。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后证实: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9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解除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朱峥先生的通知,获悉朱峥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朱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朱峥先生累计质押的股份总数为6,7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7.8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4%。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委托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