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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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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18-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7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郝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8年5月18日,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2018-060号公告《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郝军先生计划自2018年6月8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79,000股。

2018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2018-101号公告《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郝军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达时间过半节点,其尚未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8年11月20日,郝军先生已减持2,517,800股股份,达到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中拟减持总数的58.84%,已达到数量过半节点;11月21日,公司获悉郝军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郝军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郝军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于2018年11月21日实施完毕,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内已减持4,279,000股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军先生尚持有公司股份12,837,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42%。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表格各分项之和如与合计项之间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郝军先生的本次减持情况与其此前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并且未违反其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3、郝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郝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