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8-092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夏建统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夏科技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用于蓬勃发展的智慧城市业务,拟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拟为天夏科技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提供担保的办理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9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有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8-093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8年11月23日,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总体目标是依托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夏科技”)建立智慧城市领域的业务布局,构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智慧城市产业发展平台。为满足天夏科技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天夏科技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净资产的35.91%。提供担保的办理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担保的具体实施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在上述总额度内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来确定具体额度。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累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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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公司及天夏科技对重庆天夏聚盈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公司对天夏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2018年4月20日、2018年6月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合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
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360154676(1/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夏建统
成立日期:2002年02月08日
营业期限:2002年02月08日至2022年02月07日止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系统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服务:经营测绘业务,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设计、制作:
国内广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天夏科技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年审计报告审计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及未经审计的2018年1-9月份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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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具体担保期限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担保金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夏科技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夏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子公司,资产优良,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上述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上述担保事项均未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9,200.55亿元,占公司经审计2017年度总资产(711,420.74 万元)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56,938.13万元)的比例分别为11.13%和14.22%。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8-094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备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公司定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的具体事项拟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2018年12月9日-2018年12月1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9日15:00至2018年12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5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王府井希尔顿酒店
9.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得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11月24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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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2月6日(9:00-11:00、13:30-16:30)。
2.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3、登记地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家芳
联系电话:0571-87753750
联系传真:0571-81951215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
邮政编码:310053
2.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2。
2.投票简称:“天夏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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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1.01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1.02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3、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
写选举票数。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天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
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1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代表对议案 1 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1.01 代表议案 1 中的子议案1.1,1.02 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2,依此类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二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1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致: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作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62)的股东,兹授权 【 】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_)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单位(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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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填入相应股票数,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