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2018-052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23日,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7号),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以及《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