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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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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2018-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1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9月30日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9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目标股东征集对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同意意向的投票权。

为提高中小股东参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或“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度,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向除美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控股”)以外的公司其他社会公众股股东(以下简称“目标股东”)征集本次会议的投票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就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会议的投票权的征集对象为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美的控股以外的公司其他社会公众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期间的工作日每日9:30-11:30和14:00-17:00。

三、征集事项

本次征集投票权所审议的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就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征集对象征集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同意意向的投票权,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五、征集程序

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妥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董事会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 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2.自然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 股东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所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应当与其开户时所用的身份证明文件类别一致,如自然人股东使用身份证开户的,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自然人股东使用护照开户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如无法提供与开户时一致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则提供户籍管理部门或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该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性文件,该等证明性文件中应明确载明该股东当前的身份信息与开户时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相关内容);

(2)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票代理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特快专递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或其他可以签收确认的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18年12月20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也视为无效。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委托”。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

邮政编码:528311

电话号码:0757-26637438

传真号码:0757-26605456

联系人:犹明阳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的授权委托须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为有效:

(1)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挂号信函、特快专递信函方式或委托专人送达或其他可以签收确认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17:00)之前送达指定地点;

(2) 股东提交了符合要求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文件;

(3)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 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六、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视同委托征集人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委托投票后,如亲自或委托其他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通过网络投票,或者在本次会议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征集投票代理委托,则已做出的投票代理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投赞成票。

4、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作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本股东是在对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委托董事会行使投票权。并且本委托书签字人签署本委托书,已履行了本股东必要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已经得到充分授权。本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在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17:00)之前,本股东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董事会后,如本股东亲自或委托其他代理人登记并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网络投票,或者在本次会议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投票代理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股东作为委托人,兹委托董事会代表本股东出席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本次会议,并代表本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如下全部议案(包括子议案)投赞成票: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为本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1、 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附注1):

2、 委托人股东帐号:

3、 委托人委托股数(附注2):

4、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注1: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明文件编号;如股东为法人或机构的,则填写法人或机构名称及营业执照号码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编号。

附注2:请填上股东拟代理委托的股份数量。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视为该股东于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如所填写的股数大于该股东于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则该股东的持股数以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