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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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18-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1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4日披露了董事长吴建华先生、副总裁周卫星先生、副总裁魏涛先生、副总裁周曙光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董事长吴建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275%;公司副总裁周卫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5%,公司副总裁魏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5%;公司副总裁周曙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5%。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吴建华先生、副总裁周卫星先生、副总裁魏涛先生、副总裁周曙光先生均未实施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吴建华先生、副总裁周卫星先生、副总裁魏涛先生、副总裁周曙光先生均未实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吴建华先生、周卫星先生、魏涛先生、周曙光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吴建华先生、副总裁周卫星先生、副总裁魏涛先生、副总裁周曙光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吴建华先生、周卫星先生、魏涛先生、周曙光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无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