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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8-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8-087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1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83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我公司如下事项提出了问询:

2018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及补充质押的公告》,称截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其持有公司股份318,710,74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82.98%。

公司针对问询函中的问题逐项认真自查,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将你公司股份进行质押融资的主要用途;其质押的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答:公司控股股东将公司股份进行质押融资,主要用于控股股东的日常经营;其质押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一直以来严格控制股份质押风险,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降低股份质押比例,预计在未来三个月内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将由目前的82.98%降低至70%以下。

2、除上述质押股份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答:除上述质押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金华市众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52,785,000股于2016年9月26日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16-087)。

3、你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方面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

答: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保持完全独立性,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开立独立账户管理和使用资金,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它事项。

答:无。

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