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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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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8-115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3日以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12月21日上午9时整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8-11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2月13日以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18年12月21日下午2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瑞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8-117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禾实业”、“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票据(以下简称“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91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公开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59,003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11月7日汇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审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5242号验资报告。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上述项目中,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及早产生效益,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前,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年产1500吨三氯蔗糖项目进行了建设。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40,323.90万元建设年产1500吨三氯蔗糖项目。该投入金额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专字[2017]5332号《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2017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39,003.00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尽早产生效益,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年产400吨吡啶盐项目”变更为“三氯蔗糖技改扩建项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11月22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站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

二、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等计划进度,由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采取银行票据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签订合同。

2、支付款项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财务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注明付款方式办理银行票据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的台账。

4、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银行票据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公司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票据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代表人。

5、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不再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

6、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影响

本次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

金禾实业本次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禾实业本次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