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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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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2018-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股票代码:600876 编号:2018-069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1、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的政策,原则上补贴企业20年。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于2018年12月25日收到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合肥供电公司光伏发电补贴款523.65万元人民币。

2、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8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通知》(科计[2018]90号)文件,合肥新能源于2018年12月27日收到合肥市科学技术局列支的75万元人民币,用于合肥新能源的新型光伏超薄(盖)背板专用玻璃关键技术及产业化研究项目的配套资金支持。

3、根据偃师市科学技术局、偃师市财政局《关于对建园公司等6家企业发放研发费用财政补助的通知》(偃科文〔2018〕18号)文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玻璃)于2018年12月27日收到偃师市国库支付中心企业研发费用财政补助资金9.35万元人民币。

二、补助类型和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有关规定:

1、合肥新能源将上述光伏发电补贴款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已于发生时将上述光伏发电补贴款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当期实际发电量确认为其他收益,预计不会对合肥新能源2018年损益产生影响。

2、合肥新能源将上述配套资金支持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对当期损益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3、龙海玻璃将上述企业研发费用财政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对当期损益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