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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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9-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67,121.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6.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9%。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签署NT托字18-088-142-10号《保证函》,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发放的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2亿元。

二、审议情况

2018年3月26日、2018年4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2019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2018-2019年度在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100亿元的限额内,在各子公司分别额度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包括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以后的借款担保),其中为公司房地产业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5亿元,授权京汉置业预计担保金额为40亿元,本次担保前为京汉置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5,4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01日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8号院1号楼802室

法定代表人:田汉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信息咨询;销售钢材、建筑材料、商品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京汉置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以上2017年数据已经审计。

四、保证函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保证人: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2亿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自本保证函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顺利获得融资资源,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且京汉置业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银行借款的风险,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公司向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67,121.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6.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9%。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NT托字18-088-142-10号《保证函》。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18年10月26日公司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77)。

2018年11月27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18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9);2018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90)。以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累计99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6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61元/股,最低成交价5.52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5,535,016.65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