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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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9-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9-001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对合作事项的初步意向,合作的具体内容、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本框架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签署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与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签署了《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与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本协议”)。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拥有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的有力条件,在海口市委市政府、海口市卫计委等主管部门领导下,加快社会资本参与办医步伐、推进公私合作办医改革发展的创新模式,双方希望能够共同编织海口妇幼医疗事业领域的新布局,进一步为打造“健康海南”,加快妇幼医疗保健事业服务延伸,加强海口妇幼保健领域整体协调发展。经充分沟通和论证,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合作意向。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负责人:吴光吾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台路6号

关联关系: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目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本协议的签订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乙方: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标

充分保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通过合作发展为海南妇幼保健医疗事业注入新鲜活力,为海南人民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基础上,利用医疗改革相关政策法规,促使妇幼保健医疗服务纵向延伸。

1、发挥双方品牌优势,建立新型的产后康复、妇幼健康体检、优生优育生殖技术实施及产后月子后续服务模式,提高海口妇儿保健服务水平,预防和减少妇女、儿童疾病的发生,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2、利用双方领域优势加快海南妇儿康复保健行业发展,促使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在产后康复、产后月子后续服务、优生优育生殖技术实施、妇幼健康体检等高端延伸服务范畴,提升医院知名度、服务能力、社会效益等。

(二)合作内容

1、月子中心

以月子护理服务为核心,集母婴护理、产后恢复、塑身美体、营养膳食为一体的月子中心,为追求健康与美丽的妈妈提供专职、科学便捷、健康、安全、温馨的月子服务。

2、康复中心

发挥双方品牌优势,建立新型的康复模式,提高当今妇儿保健水平,预防和减少妇女、儿童疾病的发生,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3、体检中心

集健康体检与健康管理于一体,根据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由专家制定针对性强的健康体检套餐,为海南人民的健康保值增值。

4、生殖中心

全面提高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生殖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为医院在生殖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方面提供技术服务和人才培养,引进国内外优质生殖医学资源,加快培育国内一流辅助生殖专科技术团队。

(三)合作方式

1、甲方同意允许乙方使用甲方附属机构的名义开展运营,并在管理、技术、服务源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妇幼健康医疗方面的不同层次需求。

2、甲方提供康复中心、体检中心、生殖中心的使用场地。甲方现有的设备可以与乙方共享,不足的设备由乙方按建设和服务需求购置补充。

3、乙方提供月子中心场地及所有仪器、设备、软件、装修、物品、培训、管理等。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与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持续的业务合作关系,有助于合作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本协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双方下一步开展合作事项的原则和基础,具体的条款内容将根据项目的推进再另行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就本次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9-002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8年8月10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81,371股,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1.21%,最高成交价为8.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73,503,855.61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