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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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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3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9年1月15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董大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

1、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使用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

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因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燃煤锅炉进行取缔的有关要求和出于长期降低公司生产运营成本方面的考虑,同意公司暂停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在公司已投入运营的GMP制剂车间(贵州省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高新北路3号)附近重新选择该项目实施地址。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多方努力也一直未能按照预期取得合适的项目建设用地,结合实际生产需要,公司已完成对原有中药提取生产线的部分技术升级改造,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的技术升级改造,将能够解决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对中药提取生产的产能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

2、变更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

公司“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原包含产能提升和配套部分提取能力两部分的建设内容,配套部分提取能力建设地点为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定扒村,建设内容为扩建中药提取生产线。但由于公司2018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原定于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定扒村建设的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暂停后,结合实际生产需要,已完成对原有中药提取生产线的部分技术升级改造,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的技术升级改造,将能够解决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对中药提取生产的产能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在不改变项目产能提升目标的基础上,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调整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设地址由“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定扒村、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云锦村”变更为“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云锦村(公司新厂区)、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添大道114号(公司老厂区)”。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扩建中药提取生产线及中药制剂生产线并增加相应的配套设施”变更为“对公司老厂区现有中药提取生产线及新厂区中药制剂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并建设产能供给保障中心”。由于建设内容的调整,项目投资规模由原来的9,958万元变更为5,501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募集资金。

(3)由于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对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做相应调整,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时间从2018年12月延期至2020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受到项目建设规划许可、施工方选定、施工许可等环节均有延后的影响,预计无法按原计划在2019年6月完成项目建设。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19年6月延期至2020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预算管理活动,保证公司经营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管理和运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增强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促进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根据《公司法》、《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改后的《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全文及《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对照表》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4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9年1月15日下午15:00在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添大道11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变更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建设需要的考虑审慎作出的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更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布局和市场发展,更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从2019年6月延期至2020年12月,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从2019年6月延期至2020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5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药业”)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变更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变更募投项目和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622号),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2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1元,共计募集资金31,702.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32.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969.2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CDA40222)。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资金投资进度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三)终止、变更募投项目和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基本情况

1、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使用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

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因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燃煤锅炉进行取缔的有关要求和出于长期降低公司生产运营成本方面的考虑,同意公司暂停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在公司已投入运营的GMP制剂车间(贵州省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高新北路3号)附近重新选择该项目实施地址。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多方努力也一直未能按照预期取得合适的项目建设用地,结合实际生产需要,公司已完成对原有中药提取生产线的部分技术升级改造,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的技术升级改造,将能够解决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对中药提取生产的产能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

2、变更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

公司“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原包含产能提升和配套部分提取能力两部分的建设内容,配套部分提取能力建设地点为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定扒村,建设内容为扩建中药提取生产线。但由于公司2018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原定于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定扒村建设的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暂停后,结合实际生产需要,已完成对原有中药提取生产线的部分技术升级改造,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的技术升级改造,将能够解决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对中药提取生产的产能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在不改变项目产能提升目标的基础上,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调整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设地址由“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定扒村、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云锦村”变更为“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云锦村(公司新厂区)、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添大道114号(公司老厂区)”。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扩建中药提取生产线及中药制剂生产线并增加相应的配套设施”变更为“对公司老厂区现有中药提取生产线及新厂区中药制剂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并建设产能供给保障中心”。由于建设内容的调整,项目投资规模由原来的9,958万元变更为5,501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募集资金。

(3)由于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对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做相应调整,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时间从2018年12月延期至2020年12月。

二、终止、变更募投项目和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原因

(一)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及终止原因

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为24个月,实施主体为新天药业,项目计划总投资7,337万元,拟全部使用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其中建设投资6,30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32万元。截至2018年11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498.32万元。

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因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燃煤锅炉进行取缔的有关要求和出于长期降低公司生产运营成本方面的考虑,同意公司暂停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在公司已投入运营的GMP制剂车间(贵州省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高新北路3号)附近重新选择该项目实施地址。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多方努力也一直未能按照预期取得合适的项目建设用地,结合实际生产需要,公司已完成对原有中药提取生产线的部分技术升级改造,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的技术升级改造,将能够解决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对中药提取生产的产能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

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考虑,能够使公司在未来获得一定的项目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及变更原因

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为18个月,实施主体为新天药业,该项目计划总投资9,958万元,拟全部使用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67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288万元。截止2018年11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15.13万元。

公司2018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原定于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定扒村建设的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暂停后,结合实际生产需要,已完成对原有中药提取生产线的部分技术升级改造,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的技术升级改造,将能够解决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对中药提取生产的产能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在不改变项目产能提升目标的基础上,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调整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未来对中药配方颗粒产品生产规划的需求所进行的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应用于公司未来中药配方颗粒产品的批量化生产。

近年来,随着中药配方颗粒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和中医药国家战略计划,在全国医药工业的产值规模增速呈现下滑趋势下,中药配方颗粒仍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速,且市场份额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为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在医药市场上占得一定的先机,公司早期已对中药配方颗粒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和开发。经过前期的研发,公司现阶段已掌握300余种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标准及工艺技术,并对其中100余个品种进行了深入的标准及工艺研究,已完全具备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化的技术条件。

“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总投资17,317.57 万元,除使用原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外,项目建设其余所需资金将通过发行债券等再融资或其他方式解决。项目实施周期包括前期工作和建设期,其中前期工作计划4个月,建设期计划24个月,建设期为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以更安全有效的药品服务于患者,服务于社会,促进中医药的发展壮大。

2、 “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所确定的产品结构和生产规模是切合实际的,其选择的产品疗效确切、原料充足、价格便宜,毒副作用小,是市场前景看好的产品。

3、公司技术力量较强,市场销售网络健全,经营管理水平较高,机制运转灵活。“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达产后,将会使公司产品品类更加丰富,质量大幅提高,且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4、新项目生产车间厂区位于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云锦村,水电等公用设施配套齐全,周围无污染工业,适合中药制药企业的生产。

5、“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所选代表产夏枯草配方颗粒、金银花配方颗粒、川芎配方颗粒、黄连配方颗粒等,从生产工艺、工艺设备选择来看,项目是可行的。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总投资17,317.57 万元,除使用原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外,项目建设其余所需资金将通过发行债券等再融资或其他方式解决。“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为国家政策支持性项目,根据分析测算结果,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所得税前、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分别为14.45%和12.32%;达产年投资利润率为15.39 %,投资利税率为16.19%;所得税前、税后投资回收期分别为8.62年和9.47年(均含建设期);财务净现值大于零;盈亏平衡点为44.74%。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因此该项目具有一定的财务可行性。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变更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建设需要的考虑审慎作出的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同意变更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变更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建设需要的考虑审慎作出的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更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布局和市场发展,更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是根据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所决定的,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布局和市场发展,符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变更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使用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同意变更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5、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6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622号),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2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1元,共计募集资金31,702.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32.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969.2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CDA40222)。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资金投资进度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19年6月延期至2020年12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受到项目建设规划许可、施工方选定、施工许可等环节均有延后的影响,预计无法按原计划在2019年6月完成项目建设。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19年6月延期至2020年12月。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作出的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的完成,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19年6月延期至2020年12月,是根据目前项目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审慎作出的决定,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19年6月延期至2020年12月。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从2019年6月延期至2020年12月,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从2019年6月延期至2020年12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7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定于2019年2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2月17日-2019年2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7日下午15:00至2019年2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62号22楼(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需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14:00-15:00);采取信函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9年2月17日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62号22楼(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

登记联系电话:021-64222293-8088

登记联系传真:021-64187103

联系邮箱:xtyydsh@163.com

登记联系人:袁列萍、王伟、孟颖颖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3)除上述登记文件外,股东还应出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5)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回执的样式见附件2、附件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列萍、王伟、孟颖颖

联系电话:021-64222293-8088

联系传真:021-64187103

联系邮箱:xtyydsh@163.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73。

2、投票简称:新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请在议案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

如未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附件3:

回 执

截止2019年2月1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或名称(盖章):

日期:2019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8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两项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观设计专利名称:药品包装盒(感冒止咳胶囊)

证书号:第4919377号

外观设计名称:药品包装盒(感冒止咳胶囊)

专利号:ZL 2018 3 0359764.9

专利类型: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申请日:2018年07月05日

专利权人: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18年11月20日

授权公告号:CN 304902514 S

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二、外观设计专利名称:药品包装盒(苦参凝胶)

证书号:第4917975号

外观设计名称:药品包装盒(苦参凝胶)

专利号:ZL 2018 3 0359428.4

专利类型: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申请日:2018年07月05日

专利权人: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18年11月20日

授权公告号:CN 304902513 S

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专利的获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从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