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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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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9-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9-11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9年1月20日下午15:00至2019年1月21日下午15:00;

2.召开地点:湖北省京山市经济开发区轻机工业园公司总部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健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5名,所持股份共计231,834,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0730%。其中:

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30,946,8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0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887,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49%;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10人,代表的股份为887,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4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231,8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2%;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231,8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2%;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同意231,8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2%;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情况:同意231,8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2%;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231,8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2%;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情况:同意231,8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2%;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惠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伍清平、刘桂霞

3.结论性意见:京山轻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9-12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

进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祖国良先生函告,获悉祖国良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股份没有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9年1月18日,祖国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914,2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6%。其中质押股份为10,632,912股,占祖国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88%,占公司总股本的1.98%。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