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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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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杨树葵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梁文才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李浴林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副总裁何德赞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蔡锦鹭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其中议案一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累积投票选举后,梁文才先生、何志华先生、苏巧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增补董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黎丽、邢一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9-011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1日以传真或电邮的方式向各董事发出,2019年1月22日下午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七名,公司副董事长杨树葵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梁文才先生因公外出无法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议,授权委托董事李宏坤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梁文才先生、苏巧女士、何志华先生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增补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组成调整如下:

1、董事长杨树坪先生、董事苏巧女士、独立董事谭燕女士、李非先生、王朋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为主任委员。

2、董事长杨树坪先生、董事苏巧女士、独立董事谭燕女士、李非先生、王朋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李非先生为主任委员。

3、副董事长杨树葵先生、董事梁文才先生、独立董事谭燕女士、李非先生、王朋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朋先生为主任委员。

4、董事何志华先生、董事李宏坤先生、独立董事谭燕女士、李非先生、王朋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谭燕女士为主任委员。

5、董事李宏坤先生、董事何志华先生、独立董事谭燕女士、李非先生、王朋先生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其中谭燕女士为主任委员。

二、《关于修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总经理工作细则”)提出修改如下:

三、《关于修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提出修改如下:

四、《关于修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提出修改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制定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决策的需要,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公司特设立公司经营决策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六、《选举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决策委员会委员》。

根据《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选举,苏巧女士作为非股东代表的金融机构董事当选为公司经营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连选可以连任。

根据《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长杨树坪先生、总裁李宏坤先生、以及通过董事会选举产生的苏巧女士组成,其中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