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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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补充
质押的公告

2019-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4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补充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维香女士的通知,获悉李维香女士将其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李维香女士于2016年3月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832,300股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2016年6月,公司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质押股权相应调整为25,664,600股。2018年3月5日、3月7日李维香女士分别将其中的2,320,000股和6,170,000股在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解除质押完成后该笔质押股份合计17,174,600股。

2019年1月29日,李维香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质押系对上述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补充质押完成后该笔质押股份合计20,104,600股。

截至本公告日,李维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664,6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62%。此次股份质押后李维香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0,104,6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8.3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4%。

李维香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质押后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风险时,李维香女士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520]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根据《二次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披露二次反馈意见回复,并在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二次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问题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同时,因为市场环境的变化,部分事项尚需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协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8号),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查。

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中止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审查的申请》,申请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查。

2019年1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81520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查中止后,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鉴于恢复审查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