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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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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2019-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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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个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50万元。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每个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如多笔划账,联席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对应的申购无效。无效申购的保证金退还给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保证金划付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绝味转债网下”+“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字样。如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绝味转债网下B123456789。QFII和RQFII投资者还须在证券账户号码后注明QFII或RQFII,如QFII产品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应在备注栏注明:绝味转债网下B123456789QFII。请勿填写上述要求以外的任何信息。未填写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认定其对应申购无效。

申购保证金到账情况可向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查询。联席主承销商申购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010-85556920、85556921、85556922。考虑到资金的在途时间,请在划款30分钟之后进行资金到账查询。

申购保证金请划付至以下列明的收款银行账户:

网下投资者须确保申购保证金于2019年3月8日(T-1日)17:00前汇至上述指定账户。申购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或未足额到账的认购对象提交的网下申购表为无效申购。敬请投资者仔细核对汇款信息以及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4、申购款的补缴或多余申购保证金的退还

(1)2019年3月12日(T+1日),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网上发行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该公告刊载的内容包括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每户获得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或应退还的多余申购资金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及缴款的通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

(2)若申购保证金大于认购款,则多余部分在2019年3月15日(T+4日)通知收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退回;若网下机构投资者被认定为无效申购,申购保证金将在2019年3月15日(T+4日)通知收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退回。

(3)若保证金不足以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资金,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2019年3月13日(T+2日)15: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上述缴付申购保证金账户),在划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中注明“绝味转债网下”+“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字样。如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绝味转债网下B123456789。QFII和RQFII投资者还须在证券账户号码后注明QFII或RQFII,如QFII产品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应在备注栏注明:绝味转债网下B123456789QFII。请勿填写上述要求以外的任何信息。补缴申购资金的账户名称须与缴纳申购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保持一致。

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3月13日(T+2日)15:00之前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绝味转债由联席主承销商全额包销,并由联席主承销商将有关情况在2019年3月15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

(4)网下申购资金在申购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5、验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19年3月14日(T+3日)对机构投资者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6、律师见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7、证券账户

机构投资者每个产品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联席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

(八)结算与登记

1、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的申购结果,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债券登记。

2、联席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网下认购款与网上申购资金及包销金额汇总,按照承销协议扣除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九)网下投资者参加网上发行

参加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同时参加网上申购,但同一证券账户网下、网上申购数量须不超过各自申购上限。

六、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及网下投资者获配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七、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0.00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0.00亿元。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00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八、发行费用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19年3月8日(T-1日)15:00-17:00就本次可转债发行在上证路演中心网(http://roadshow.sseinfo.com)举行网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十、风险揭示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已充分揭示已知范围内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十一、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文军

电话:0731-85174397-6111

传真:0731-89842956

联系人:投资证券中心

(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010-85556832

传真:010-85556405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网下申购文件接收邮箱地址:jueweicb@hrsec.com.cn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0837682

传真:010-6083361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四)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219514

传真:021-23219514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6日

附件一: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优先认购表

网下优先认购表填表说明:(以下无需回传,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本表格EXCEL电子版下载地址为:华融证券官方网站“首页一机构金融一投资银行一业务公告”处(http://www.hrsec.com.cn/main/tzyh/ywgg/index.shtml)。为便于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填写本表电子版后,另行打印并签署盖章后再扫描发送。

2、原有限售条件股东若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应在申购日2019年3月11日(T日)11:30之前,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邮箱jueweicb@hrsec.com.cn处:(1)《网下优先认购表》,EXCEL电子版文件;(2)《网下优先认购表》,签章版扫描件,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或经办人签字盖章;(3)《授权委托书》,《网下优先认购表》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由机构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自然人股东本人签署的,则无需提供;(4)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机构股东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股东身份证扫描件;(5)上交所证券账户卡,扫描件;(6)股东具体经办本次优先认购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请勿压缩,并在一封邮件中发送。

邮件标题为“绝味转债优先配售+“限售股东”字样+股东全称”(请务必遵守此命名规则)。如限售股东名称或姓名为ABCDE,则邮件标题为“绝味转债优先配售+限售股东+ABCDE”。

3、证券账户号码对应的身份证明号码填写:身份证明号码为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时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号码,如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后已办理完毕修改身份证明资料号码的,需提供修改后的身份证明资料号码。其中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名称前两字”+“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4、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署后,发送至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处,即构成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若因申请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认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5、参与优先配售的原有限售条件股东认购数量大于认购上限的部分为无效认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认定其认购数量为认购上限;认购数量小于认购上限(含认购上限),则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

6、参与优先配售的原有限售条件股东须按其认购数量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若缴纳的认购资金不足,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以实际到账金额确认有效认购数量。申请人须于2019年3月11日(T日)11:30之前全额缴纳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于当日11:30前到达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附件二: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认购表

网下申购表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无需回传,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本表格EXCEL电子版下载地址为:华融证券官方网站“首页一机构金融一投资银行一业务公告”处(http://www.hrsec.com.cn/main/tzyh/ywgg/index.shtml)。为便于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填写本表电子版后,另行打印并签署盖章后再扫描发送。

2、证券账户号码对应的身份证明号码填写:身份证明号码为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时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号码,如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后已办理完毕修改身份证明资料号码的,需提供修改后的身份证明资料号码。其中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名称前两字”+“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例如XX证基〔XXXX〕XXXX);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例如全国社保基金XXXXXX);企业年金基金填写“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处,即构成参与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若因申请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4、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每个证券账户(或每个产品)的申购下限为2,000万元(20万张),超过2,000万元(20万张)的必须是500万元(5万张)的整数倍,申购上限为90,000万元(900万张)。

5、参与本次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绝味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3月8日(T-1日)17:00前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50万元。未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为无效申购。每个产品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联席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在办理付款时,在汇款用途或备注栏中注明投资者“绝味转债网下”+“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例如,**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某个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应填写:绝味转债网下B123456789。

7、认购方“机构名称”中填写的内容应该和加盖的公章一致。

8、投资者填写的银行账户号码必须与实际汇款银行账号一致,退款银行账号必须与原汇款银行账号一致。

9、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9年3月8日(T-1日)17:00前,将全套网下申购文件发送至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电子邮箱jueweicb@hrsec.com.cn处:(1)《网下申购表》,EXCEL电子版文件;(2)《网下申购表》,签章版扫描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授权委托书》,《网下申购表》由授权代表签署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则无需提供;(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5)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6)机构投资者具体经办本次网下申购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请勿压缩,并在一封邮件中发送。

邮件标题为“绝味转债网下申购+投资者全称”(请务必遵守此命名规则)。如投资者名称或姓名为ABCDE,则邮件标题为“绝味转债网下申购+ABCDE”。邮件大小不超过20MB。

请投资者务必保障提交的《网下申购表》EXCEL电子版文件内容与《网下申购表》盖章版扫描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果信息不一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全套文件,联席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申购无效或者未申购,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退还投资者。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19-008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绝味食品”或“发行人”)公开发行1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或“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222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8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19年3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绝味食品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19年3月8日(星期五)15:00-17: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联席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

特此公告。

发行人: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