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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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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518 公司简称:吉林高速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43,680,346.10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50,575,511.97元为基数,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5,057,551.20元,以现有股本1,350,395,121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0.19元(含税)的现金股利,总计拟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为25,657,507.30元。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主要从事收费公路的投资、建设、营运和管理,管理的收费公路总里程为151.7公里。

公司的核心资产是长春至四平高速公路(简称长平高速公路),长平高速公路自长春收费站至五里坡收费站,全长109.8公里,与沈四高速公路、长吉高速公路相连,通过连接线与102国道相连,是东北三省相互联系的重要路段。除长平高速外,公司还持有长春绕城高速63.8%股份。

本公司拥有长平高速公路的特许经营权,通过对路产进行收费、经营、管理实现资金还贷任务,并获得预期的投资回报。2012年6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实施四平(辽吉界)至长春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2015年10月30日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主体已基本建成并试通车。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完成后收费期限25年,自工程建成通车之日起计算。

公路运输在我国目前的交通运输体系中占重要地位,承担着全社会约70%的货运量。高速公路的运输需求的强度与国家经济活跃程度紧密相关。当今世界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变局,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这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我国经济形势做出的基本判断。2018年,我国全年宏观经济基本上被三条线索主导,一是中美贸易摩擦,二是主动去杠杆,三是美国加息。受外部贸易摩擦冲击,中国经济增长有所放缓,外部不确定性风险增加,国内股市汇市波动加大,实体经济经营困难等问题影响下,经济运行呈温和回落态势。

吉林省公路交通运输仍处于基础设施深化发展、服务水平提高和转型发展的黄金时期,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对快速、高效、便捷出行的迫切需求等将促使公路路网质量和运输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是通行费收入)8.51亿元,营业利润3.25亿元,实现净利润2.41亿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6.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8%,资产负债率42.69%,公司所有者权益38.2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52%。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一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一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速公司)、吉林高速德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诚物业公司)和吉林省高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能源公司)3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9-012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网址http:// sns.sseinfo.com),

投资者可在线直接参加本次说明会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披露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请参阅2019年3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2018年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定于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通过网络平台的交流方式举行“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将于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在网站http://sns.sseinfo.com 以网络在线互动的形式召开,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三、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高晓兵先生,董事、总经理李晓峰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向东先生,财务总监隋庆先生将参加此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19年3月26日15:00前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站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昕桐、徐丽

联系电话:(0431)84664798 84622188

传真电话:(0431)84664798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9-007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9:3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2名监事(监事姜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内容。

三、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以2018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50,575,511.97元为基数,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29,172,380.70 元,减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5,057,551.20元和已分配的现金股利89,776,800.00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1,364,913,541.47元。

根据公司2019年经营计划安排,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期利益,公司预计长平改扩建支出、返还各项履约保证金、质保金、偿还银行贷款等资金支出较大,公司需做好相应资金储备。上述项目的实施,涉及成本、费用的变化,可能影响2019年的每股收益情况。

公司从实际经营情况出发,为满足资本性支出需求,提高偿债和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50,575,511.97元为基数,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5,057,551.20元,以现有股本1,350,395,121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0.19元(含税)的现金股利,总计拟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为25,657,507.30 元,占2018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率为10.53%。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临2019-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内容。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内容。

八、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内容。

九、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内容。

十、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内容。

十一、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三、关于制定《董、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临2019-009)。

十五、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临2019-011)。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报备文件:吉林高速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9-00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9:0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2人(股东监事姜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股东监事冯秀明先生代为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秀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暨公司2018年度报告,认为: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在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五、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七、关于制定《董、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八、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会议同意将上述一、二、三、四、五、七项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0日

报备文件:吉林高速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9-009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37,195,121股新股,股票发行价格为3.28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6.8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3,275,000.00元后,募集资金金额为446,724,996.88元,已由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于2018年5月18日划转至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项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6,357,801.7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验证,并于2018年5月21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3-28号验资报告。

2018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36,308,741.59元。2018年6月19日,根据还款计划以及贷款银行要求,在开户银行扣除33.60元手续费后,公司将剩余210,049,026.57元募集资金从专项账户转入公司还款专用帐户。2018年6月21日,贷款银行从公司还款专用账户扣划银行贷款本息,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18年6月19日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入专项账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开设一个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该专户仅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开户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8年6月4日,公司和东北证券与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6.88元,东北证券扣除承销保荐费3,275,000.00元后,将募集资金446,724,996.88元转入公司专户。

公司由该专户支付其他发行费用367,195.12元,置换公司预先偿还银行贷款本息236,308,741.59元,支付银行贷款本息210,049,026.57元,支付银行手续费33.60元,上述支付合计446,724,996.88元。

公司该专户销户时所产生的利息138,924.09元,公司将这笔利息138,924.09元转账至公司其他自有账户。

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发行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准专字[2018]2218号),截至2018年6月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偿还银行贷款”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36,308,741.59元。

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36,308,741.59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将236,308,741.59元资金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自有账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无。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毕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138,924.09元已按账户管理规定转至自有账户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批程序。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吉林高速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吉林高速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吉林高速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2018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36,308,741.59元。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9-010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度现金分红方案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现金分红预案具体为:公司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1,350,395,1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 25,657,507.30元,占2018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比为10.5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制定上述现金分红方案的相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8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原因说明

(一)行业特点及发展现状

公司所处行业为高速公路行业,是一个以投资大、周期长、低而稳定的回报率为特征的行业,近年我国公路建设投资规模持续增加,高速公路网络初步形成;目前高速公路每年新增里程处于高位但增速下降,行业发展趋于平稳。

一方面国家宏观经济周期的变动导致高速公路运力需求发生相应变动,2018年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内需已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绝对力量。创新驱动正加快催生新动能,为中国经济增长注入源源不竭的动力,智慧交通、绿色交通、科技交通正不断取得新进展,交通需求也将伴随绿色交通、智慧交通的不断推进而加速释放,公司将积极致力于规划转型,实现主营业务领域业务开拓和公司的其他盈利点的拓展,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国家“十三五” 期间,高速公路作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仍将发挥其重要的作用。绿色交通、智慧交通、科技交通等先进理念的带入,公司对主营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有了更新的认识,同时作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长平高速公路的改扩建、运营等成功经验的积累也为我公司参与吉林省交通设施的建设投资与运营管理奠定了基础,也为公司拓展产业链发展空间、推进业务开拓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

(二)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

1、公司资金投入仍然较大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我公司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完成后的关键发展期,公司在不断认真分析自身优势及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调整应对宏观经济的新形势和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做优、做强、做大吉林高速,促进吉林综合交通运输先行发展”的公司发展战略,以公司现状为出发点,提升核心竞争力及有效资本运作,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更好完成自己的使命,为吉林省交通领域建设做出贡献。

2019年继续完成长平改扩建项目、返还改扩建各项履约保证金、质保金、设备购置、支付银行贷款本息等资金需求较大,同时考虑到公司对外投资的不确定性,为保证相关业务及时完成,公司必须预留充足的资金。

2、公司需要预留运营资金,保障偿债能力

伴随路网的进一步完善,使路网衔接更加顺畅,将会诱导部份车量回流,带来通行费收入增长的预期,公司经营业绩将有所提高。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也相应提高。截至2018年底,公司合并口径下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28,000万元。为保障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公司需要为即将到期的银行借款预留一定的资金。

(三)公司留存收益着眼于提高投资者长期回报

1、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公司2015-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均超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同时考虑到行业持续投入资金大的特点,公司需要保留较高的留存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是反映股东权益回报水平的重要指标。公司2015年-2017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66%、7.45%,10.71%,公司资本运营平稳高效。

2、将留存收益继续投入公司经营和项目建设,着眼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进而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的长期回报(该预计不构成业绩承诺),可以保障公司未来分红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和分红的稳定性。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上述项目建设、日常运营发展、投资、偿还债务等,保障公司项目顺利推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本利润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9-011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7日 9点00 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7日

至2019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已在《吉林高速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吉林高速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吉林高速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中披露,公告全文分别刊登于2019年3月8日和2019年3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详细会议资料将于本通知发出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发布。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持股凭证。

(三)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资料须在2019年4月16日前送达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须通过电话与公司进行确认。

(四)传真及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4月16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

(五)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吉林高速审计法规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一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宋昕桐、徐丽

(三)联系电话:(0431)84664798 84622188

(四)传真电话:(0431)84664798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1、吉林高速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吉林高速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