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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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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19-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版)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9-017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9月27日公告。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截止2017年10月9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0月10日公告。

3、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提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划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自2017年6月1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至2017年9月27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查询申请。根据登记结算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自2017年6月1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至2017年9月27日),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0月18日公告。

4、2017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0月18日公告。

5、2017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11月2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授予172.2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1月29日公告。

6、2017年12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8日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26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7年12月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截至2017年12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26,815,145.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股本为人民币1,630,100.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148,707.64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5,036,337.36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12月14日公告。

7、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4月25日公告。

8、2018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5月9日公告。

9、2018年7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价格为12.5696元/股,回购数量为8.3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3.593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09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7月20日公告。

10、2018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9月1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8.3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9月13日公告。

11、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10月23日公告。

12、2018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12月14日公告。

13、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授予14名激励对象8.3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前述激励对象因筹集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决定放弃本次获授,公司将不再办理本次授予涉及的相关手续。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12月18日公告。

14、2019年3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价格为12.6650元/股,回购数量为17.4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6.173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01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3月14日公告。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股权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截止目前,公司首次授予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解除限售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比例为30%。

因公司已经实施完毕了包含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及截至本议案审核之日已有17名激励对象离职,其获授的共计37.7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将由公司回购注销;14名激励对象的考核分数小于95分,但大于或等于80分,其获授的本解除限售期对应股份数的10%共计1.1037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没有激励对象的考核分数小于80分,因此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表所示: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及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96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1.1602万股。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可解锁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办理96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51.160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2、监事会审议及意见

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办理96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51.160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客观公平,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锁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本次解锁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解锁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锁手续。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9-013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83,386,699.37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7,227,565.5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6,635,297.63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2,664,044.69元,2018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情况计算如下表:

公司考虑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更好地回报股东,结合2018年公司的净利润、2018年经营性现金流量以及公司2019年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6元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该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9-011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日期

自2019年1月1日起。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的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变更前,公司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变更后,公司将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便于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9-019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公司定于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14:00-16: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会议。

届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璋先生,独立董事李正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龙燕女士,财务总监熊小兵先生,董事会秘书蒋春先生,保荐代表人高若阳先生,将与投资者进行在线沟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踊跃参与网上交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9-016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675.0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4,763.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911.7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43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2020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2020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并讨论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2020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2020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查阅了安奈儿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安奈儿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信证券同意安奈儿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9-015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2020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2020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并讨论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2020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