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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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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9-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 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43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即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对与公司的三起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提起诉讼。2019年3月27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关于该三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宁波中院已根据兴证资管的申请对公司名下部分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经公司核实后,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涉及冻结财产情况

1、冻结公司持有的川山甲(证券代码:836361,股份性质:新三板流通A股)139,054,545股股份,所冻结股份已办理质押登记,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9年3月21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止。

2、冻结公司持有的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权(出资额10,000万元),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9年3月22日起至2022年3月21日止。

3、冻结公司持有的捷玛计算机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7.75%股权(出资额208.80万元),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9年3月22日起至2022年3月21日止。

4、冻结公司持有的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42,405万元),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9年3月25日起至2022年3月24日止。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作为原告的未决小额诉讼案件共计15笔,涉及金额45,982,046.59元,本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小额诉讼案件共计11笔,涉及金额43,215,076.60元。前述案件主要系房地产业务相关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常规纠纷。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因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