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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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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5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4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4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19-047号《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6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4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2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学军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专字(2019)第320ZA0064号《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确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114,999,963.00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19-047号《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7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盛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363,633股,发行价格为1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999,963.00元,扣除独立财务顾问费用及发行承销费用10,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114,999,963.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20ZA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存储,并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如下用途: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与交易对手方和中介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了部分中介费用和全部现金对价,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资金进行置换。

三、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3月29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并购整合费用和现金对价的投资额共计116,466,228.04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上表中“ 支付本次交易并购整合费用(含中介机构费用)”,不包括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费用及和发行承销费10,000,000.00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320ZA0064号)。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共计114,999,963.00元,本次到账募集资金与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差额1,466,265.04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完毕。

本次置换先期投入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现金对价和中介费用的自有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共计114,999,963.00元,其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且没有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114,999,963.00元。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专字(2019)第320ZA0064号《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确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114,999,963.00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一)康达新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康达新材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二)康达新材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康达新材本次以114,999,963.00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5、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8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信息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包含本次)的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签订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