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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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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9-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6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山集团”)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过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专用账户。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出资500万元购买了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碧机构盈”理财产品。

2、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出资65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3、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出资3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以上理财产品的详细内容如下:

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产品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 自2019年起至本公告日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注①:190万美元“存金盈”理财产品的人民币金额根据2019年03月19日的美元汇率换算;

到期收益金额635.72美元根据2019年03月26日的美元汇率换算成人民币金额。

注②:100万美元“存金盈”理财产品的人民币金额根据2019年01月25日的美元汇率换算;到期收益金额1782.66美元根据2019年02月25日的美元汇率换算成人民币金额。

注③:200万美元“存金盈”理财产品的人民币金额根据2019年03月07日的美元汇率换算;到期收益金额675.59美元根据2019年03月14日的美元汇率换算成人民币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3,000万元。其中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3,000万元,在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购买光大银行理财产品签订的相关协议及付款回单。

2、购买兴业银行6,500万理财产品说明书及付款回单。

3、购买兴业银行3,000万理财产品说明书及付款回单。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04月03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7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山集团”)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过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出资2000万元购买了农村商业银行“丰盈”机构专属结构性存款第六期理财产品。

该理财产品的详细内容如下:

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产品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 自2019年起至本公告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注①:我公司2019.2.21购买的中国工商银行“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TLB1801)金额共计1500万,其中2019.3.7赎回100万,需全部赎回才有收益到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20,800万元。其中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7,400万元,在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4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购买农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签订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