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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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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19-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07 股票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19-031

债券代码:128022 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总经理曹建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韩丽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28,070,36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3.17%)的公司董事、总经理曹建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0.23%)。

持有本公司股份18,638,52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2.11%)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韩丽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0.17%)。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曹建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韩丽女士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计划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原因:降低股票质押率。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

3、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

4、减持方式:深交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10月25日),并在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曹建先生、韩丽女士在首发上市时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的部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曹建先生、韩丽女士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曹建先生、韩丽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三)曹建先生、韩丽女士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其之前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在曹建先生、韩丽女士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曹建先生、韩丽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曹建先生出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计划书》;

2、韩丽女士出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计划书》。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