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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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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9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3,964,491,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822.46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8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以及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废水处理和城市燃气供应等。公司“十三五”战略发展规划明确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确立了一个战略定位,即成为具有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低碳清洁能源领跑者和城市环境治理领跑者。实现“两个转变”,即从单一发电企业向综合性能源企业转变,从地区性企业向区域性、全国型乃至跨国型企业转变;打造“三轮两翼”产业体系,即在有效增长的基础上,逐步构建以能源电力、能源环保及能源燃气为核心业务,能源资本、能源置地为支撑业务的协同发展产业体系。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结构优化,加快产业布局和区域布局,新能源、环保和燃气板块快速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产控股装机容量1,029.61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491.4万千瓦,包括在珠三角地区的349万千瓦以及新疆、内蒙古、河北地区的142.4万千瓦;天然气发电245万千瓦,包括在珠三角地区的189万千瓦及实施“走出去”战略在西非加纳投资发电的56万千瓦;水电82.25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四川和云南地区;风电91.38万千瓦,主要在内蒙古和华东区域;光伏发电97.08万千瓦,主要在华东和内蒙古地区;垃圾焚烧发电22.5万千瓦;固废处理产业已投产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10,550吨/日,另有多个固废处理项目在建或开展前期工作,在建项目处理能力14,130吨/日。燃气业务快速增长,2018年供气量约3.9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2%。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在利润表中,增设“研发费用”项目列报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现金流量列报项目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原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变更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减少了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并以相同金额增加了经营活动现金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但对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无影响。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尚华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而尚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25%的股权,因此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25%的权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华能国际9.91%的权益。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0日和2018年5月21日,公司在交易所网站分别公告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信用”)对于17深能01、17深能02、17深能G1和18深能01的主体及债项评级结果(联合[2017]1526号、联合[2017]1527号和联合[2018]528号),经联合信用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A。2018年6月12日,公司在交易所网站公告了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8]794号),确定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17深能01、17深能02、17深能G1及18深能01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2018年11月26日,公司在交易所网站公告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对于18深能Y1的主体及债项评级结果(信评委函字[2018]G481-F1号),经中诚信证评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18深能Y1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上述评级报告均已在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披露,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入、节能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燃料价格持续高企,用电增速回升,全国电力供需形势从前几年的总体宽松转为总体平衡。全社会用电量实现较快增长、电力消费结构继续优化,宏观经济运行稳中向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持续快速增长,各类型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均同比提高,但电煤价格持续高位,煤电企业发电成本居高不下。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2018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19.0亿千瓦,同比增长6.5%。2018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6.8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862小时,同比提高73小时,其中,水电3,613小时,同比提高16小时;火电4,361小时,同比提高143小时;并网风电2,095小时,同比提高146小时;并网光伏发电1,212小时,同比提高7小时。

2018年,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6,323.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1%,增幅同比减少0.11个百分点。省内发电量累计4,572.96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7%;其中,水电同比减少19.44%,火电同比增长4.33%,风电同比增长3.82%,光伏发电同比增长88.18%。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27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1亿元,按年末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0.17元。截至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850.7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0.74亿元。

2018年,公司所属电厂累计实现上网电量342.18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8.08%。其中:燃煤电厂204.57亿千瓦时,燃机电厂71.48亿千瓦时,水电28.07亿千瓦时,风电16.65亿千瓦时,光伏发电11.96亿千瓦时,垃圾发电9.46亿千瓦时。公司所属燃煤电厂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4,380小时,同比减少169小时;燃机电厂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3,013小时,同比增加292小时;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2,207小时,同比增长275小时;光伏发电平均利用小时数1,296小时,同比增长29小时;水电平均利用小时数3,461小时,同比减少74小时。环保公司全年处理生活垃圾324.57万吨。

2018年,公司积极应对电力市场竞价环境,面对新国标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要求以及各项环保专项任务,公司统筹组织,科学安排,真抓实干,节能环保成效显著。项目发展和工程建设成绩喜人,河北保定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2号机组顺利投产,河源二期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樟洋二期2×39万千瓦燃机项目开工建设;凤泉湖2×10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获得核准。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不断开花结果,投产容量稳步增长。环保产业不断壮大,广西桂林日处理1,500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潮州潮安日处理1,200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入运行。燃气业务快速增长,成功收购克州华辰能源有限公司和克州华辰车用天然气有限公司,近三年年均供气量复合增长率达82%。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在利润表中,增设“研发费用”项目列报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现金流量列报项目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原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变更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减少了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并以相同金额增加了经营活动现金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但对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将潮州深能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宿迁中铂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克州华辰能源有限公司、克州华辰车用天然气有限公司、睢宁阿特斯新能源有限公司共五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报告期新设深能扬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深能甘垛扬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田阳深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深能扬州江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潮州市湘桥深能环保有限公司、泗县深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菏泽市定陶区深能环保有限公司、义乌市深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能南部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深能发电技术(深圳)有限公司、Shenmei Energy Investment Holdings Corporation、深能(河源)电力有限公司、潮州深能凤泉热电有限公司、潮州市潮安区深能燃气有限公司、深能北方(扎赉特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深能售电有限公司、开鲁深能北方光伏有限公司、深泽县深能南控风能发电有限公司、水城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淮安南控新能源有限公司、涟水县南控新能源有限公司、深能宝应新能源有限公司共二十二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7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九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九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3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9年3月22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董事八人,李明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俞浩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李平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房向东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熊佩锦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深公司对2号机组发电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关于广深公司对2号机组发电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度确认2号发电机组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11,250万元,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隆热力复合湿式除尘器、15蒸吨、20蒸吨燃煤锅炉及附属设施资产核销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按照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库尔勒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库住建字〔2018〕49号)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库尔勒新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隆热力)拟拆除部分复合湿式除尘器、15蒸吨、20蒸吨燃煤锅炉及附属设施并进行资产核销。

本次拆除报废的设备原值合计人民币776万元,累计折旧人民币607.3万元,净值人民币168.7万元,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41万元,账面价值人民币27.7万元。本次设备处置净收益约人民币14万元(税后),预计将减少公司2018年利润总额约人民币12.92万元。

董事会审议同意新隆热力对部分复合湿式除尘器、15蒸吨、20蒸吨燃煤锅炉及附属设施进行资产核销,并结转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新隆热力复合湿式除尘器、15蒸吨、20蒸吨燃煤锅炉及附属设施资产核销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新隆热力复合湿式除尘器、15蒸吨、20蒸吨燃煤锅炉及附属设施资产核销符合现行会计准则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新隆热力复合湿式除尘器、15蒸吨、20蒸吨燃煤锅炉及附属设施资产核销。

公司监事会认为:新隆热力对部分复合湿式除尘器、15蒸吨、20蒸吨燃煤锅炉及附属设施进行资产核销,并结转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上述资产核销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华水电公司所属英川电站部分输电线路核销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China Hydroelectric Corporation(以下简称:中华水电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省景宁英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川水电)拟对英川电站至沙湾段11.5千米的110千伏线路资产进行财务核销。

综合考虑线损电量、线路维护费用等因素,英川水电已将其英川电站至沙湾段11.5千米的110千伏线路资产移交给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丽水供电公司。

经审计,移交资产的账面原值为人民币919万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360万元,其中本次拟核销部分资产账面原值为人民币536万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10万元。本次英川水电资产核销预计将减少公司2018年利润总额人民币210万元。

董事会审议同意英川水电对英川电站至沙湾段11.5千米输电线路资产进行核销,并结转已计提的累计折旧。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英川水电对英川电站部分输电线路资产核销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英川水电对英川电站部分输电线路资产核销符合现行会计准则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英川水电对英川电站部分输电线路资产核销。

公司监事会认为:英川水电对英川电站至沙湾段11.5千米输电线路资产进行核销,并结转已计提的累计折旧,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上述资产核销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33.69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201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88,144.57万元。

董事会同意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3,964,491,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822.46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8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公司2018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财务公司2018年度风险评估报告》),此项议案获得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因涉及关联交易,五名关联董事熊佩锦董事长、黄历新副董事长、李明董事、孟晶董事、俞浩董事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项议案得到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本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财务公司2018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情况以及风险管理情况;报告期内,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规经营的情形,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存款业务风险可控;财务公司与公司及成员单位之间发生的存贷款业务是其正常的经营业务,存贷款利率以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基础确定,对各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编制的《财务公司2018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的议案》(详见《关于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

1.同意公司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申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同意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申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关于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关于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可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

(十二)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樟洋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为樟洋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

1.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与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份额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51%,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294.40万元。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9亿元贷款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为充分利用公司整体信用优势,保障公司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储备多种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的贷款。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97万元;同

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40万元;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得到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核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提供的审计资质文件,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九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七届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三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3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39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相关文件已于2019年3月22日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龙庆祥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七人,实际出席监事七人,王文杰监事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龙庆祥监事会主席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深公司对2号机组发电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确认2号发电机组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11,250万元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隆热力复合湿式除尘器、15蒸吨、20蒸吨燃煤锅炉及附属设施资产核销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库尔勒新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对部分复合湿式除尘器、15蒸吨、20蒸吨燃煤锅炉及附属设施进行资产核销,并结转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上述资产核销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华水电公司所属英川电站部分输电线路核销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全资子公司China Hydroelectric Corporation全资子公司浙江省景宁英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英川电站至沙湾段11.5千米输电线路资产进行核销,并结转已计提的累计折旧,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上述资产核销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8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深公司对2号机组发电

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减值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深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2号发电机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广深公司拟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1,250万元。

二、减值测试情况说明

广深公司按照比较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价值孰低的原则对上述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准日为2018年11月30日。根据测试结果,广深公司2号发电机组资产的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5,090万元,广深公司按5%的残值率测算2号发电机组资产可变现金额为人民币3,840万元,合计发生减值人民币11,250万元,减值率为74.55%。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广深公司拟确认2号发电机组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11,250万元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本次广深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18年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1,250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沙角A电厂1号机和沙角B电厂2号机组关停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能电函〔2018〕5354号文)要求(详见于2018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能源关于收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沙角A电厂1号机和沙角B电厂2号机组关停工作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广深公司于2018年11月底关停了沙角B电厂2号机组,相关发电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五条规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预计合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七届九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广深公司2018年度确认2号发电机组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11,250万元,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广深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提供的议案和相关资料,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广深公司对2号发电机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广深公司对2号发电机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现行会计准则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广深公司对2号发电机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广深公司确认2号发电机组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11,250万元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0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

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务概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继续开展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创新基金公司)旗下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申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其中公司申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财务公司申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本次基金申购及赎回事项已经2019年4月3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九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基金申购及赎回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基金申购及赎回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红土创新基金公司基本情况

红土创新基金公司由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出资,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2014年6月5日获证监会批准设立,2014年6月18日在深圳注册成立,且于2014年6月23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核发的A093号《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三、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类别:货币市场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5.基金单位面值:每份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投资范围: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证监会、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7.赎回模式:7×24小时接受申购赎回,采用T+1赎回模式;

8.交易成本:申购费、赎回费均为零;

9.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公司;

10.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该项业务资金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项目股权收购以及向下属单位增资等。

五、业务开展的目的与意义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货币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六、风险及内部控制措施

针对货币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按照公司《货币市场基金管理》制度执行规范的工作流程,并定期提交业务操作报告。

2.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除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操作外,所涉资金计划、风险控制、收益核算等由审计风控部全程参与,开展仅限于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及赎回业务。

七、公司具体运作部门及负责人

运作部门:公司经营班子

负责人:财务总监 俞浩

八、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公司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申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同意财务公司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申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九、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关于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关于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可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樟洋公司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七届八十六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投资樟洋公司2×39万千瓦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樟洋二期项目)并为相关贷款提供担保事宜(详见《关于投资建设樟洋电厂扩建项目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25〉),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为樟洋二期项目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份额为贷款金额的51%,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105.00万元。为降低融资成本,提升樟洋二期项目投资收益率水平,樟洋二期项目融资拟采用融资租赁、银团贷款、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等综合方案。

公司拟按股权比例为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樟洋公司)与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294.4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19年4月3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九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樟洋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8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5365456XM。

注册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村。

法定代表人:伍东向。

注册资本:美元14,285.04万元。

主营业务:天然气发电站的建设、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51%股权,中国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4%股权,东莞市樟木头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持有15%股权。

樟洋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樟洋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上海电气租赁签订《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樟洋公司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需按51%的股权比例为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294.40万元。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樟洋公司所承担的全部债务的51%。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樟洋公司二期项目所有债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会超过人民币88,105.00万元,本次融资租赁担保额度将不会增加公司对樟洋公司债务的实际担保总额。

目前樟洋公司已实现双路气源供应,能以更低的成本获得天然气,樟洋公司经营现金流正常,具备一定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樟洋公司与上海电气租赁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份额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51%,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294.40万元。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