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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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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9-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9-027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会议于2019年4月4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赵一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意龙达”)与三明沙县骁飞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源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西乌珠穆沁旗富龙供暖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华意龙达拟以现金+承债方式收购三明沙县骁飞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和然节能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收购完成后,和然节能有限责任公司将成为华意龙达的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会议室,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9-028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

收购意向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仅为合作各方初步协商的意向性协议,仅代表签约各方目前对所预期合作关系的意愿表达。具体的交易金额等由各方根据本意向协议的约定进一步协商,另行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中相关约定条款能否付诸实施、最终能否达成正式的合作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该股权收购事项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或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谈判。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该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1、2019年4月4日,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的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意龙达”或“甲方”)与三明沙县骁飞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宁波源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丙方”)及西乌珠穆沁旗富龙供暖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公司(统称为“丁方”或“丁方9家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拟以现金+承债方式收购三明沙县骁飞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和然节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和然有限”、“目标公司”)70%股权。收购完成后,和然节能有限责任公司将成为华意龙达的控股子公司。

为表达各方的合作诚意,华意龙达将支付12,000万元的履约诚意金。同时,各方同意,将目标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富龙城镇供暖有限责任公司、巴林左旗富龙城镇供暖有限责任公司、赤峰红庙子富龙供暖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松山区富龙供暖有限责任公司、巴林右旗富龙供暖有限责任公司、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喀喇沁旗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卓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元宝山区和然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上述9家公司统称为“丁方”或“丁方9家公司” )的运营权,及目标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卓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元宝山区和然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质押给甲方作为履约诚意金担保。

赤峰和然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目标公司关联方(以下简称“戊方”)。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乙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三明沙县骁飞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广场西路27号工业大楼5楼

法定代表人:王英骁

2、丙方的基本情况

丙方名称:宁波源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王迎炜

3、丁方1的基本情况

丙方名称:西乌珠穆沁旗富龙城镇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

法定代表人:宿颖波

4、丁方2的基本情况

丙方名称:巴林左旗富龙城镇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巴林左旗林东镇东白音高洛村(303国道路北)

法定代表人:宿颖波

5、丁方3的基本情况

丙方名称:赤峰红庙子富龙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赤峰市红山区红庙子镇红庙子中心街

法定代表人:宿颖波

6、丁方4的基本情况

丙方名称:赤峰市松山区富龙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新井村

法定代表人:宿颖波

7、丁方5的基本情况

丙方名称:巴林右旗富龙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巴林右旗大板镇巴林路北段西侧

法定代表人:宿颖波

8、丁方6的基本情况

丙方名称: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迁西县财政六院团结路西

法定代表人:宿颖波

9、丁方7的基本情况

丙方名称:喀喇沁旗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牛头沟门村

法定代表人:宿颖波

10、丁方8的基本情况

丙方名称:赤峰卓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平双公路下洼子村段东侧(北方建材城4号楼)

法定代表人:朱彦群

11、丁方9的基本情况

丙方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和然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云杉路城区国槐街东段南侧

法定代表人:宿颖波

12、戊方:赤峰和然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牛营子镇(和美工贸产业园区B19幢)

法定代表人:王迎炜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和然节能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迎炜

注册资本:34,000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和美工贸产业园区B19幢010311#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工业余热的回收与再利用;节能技术的研发、推广、咨询;城镇供暖投资管理、咨询;节能项目原材料和设备采购、销售;节能设备的运行维护。

股权结构:三明沙县骁飞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目标公司70%股权,宁波源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目标公司3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目标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协议主要内容

1、收购标的及收购方式

甲方拟以“现金+承债”方式收购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共计7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收购行为统称为“本次交易”),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

2、收购价格和定价依据

经各方协商确定,目标公司的审计及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的最终成交价格将以目标公司经审计机构审计后的2018年年度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12倍或评估机构出具的目标公司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孰低为依据,由各方根据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结果协商确定。

各方确认本次收购价款是含税价款,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

3、估值调整

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若标的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较2018年审计净利润增长高于20%,则对本次交易标的总估值进行合理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将在正式收购协议中约定。

4、履约诚意金及支付方式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人民币12,000万元支付至乙方开立、并由甲方与乙方、丙方共同监管的银行账户,作为甲方收购标的股权的履约诚意金。未经各方一致同意,乙方、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自使用履约诚意金。

如正式交易文件签署后,本次履约诚意金中的83.33%(人民币10,000万元)将作为本次股权收购价款的一部分进行抵扣;剩余履约诚意金中的16.67%(人民币2,000万元)作为估值调整诚意金,将在2019年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确定后抵扣相应支付价款。本次履约诚意金中的83.33%(人民币10,000万元)将按年利率10%收取,自甲方将协议约定的履约诚意金全部支付至甲、乙、丙三方共管账户之日起至正式交易文件生效后确定的本次股权收购价款抵扣完毕之日期间计息,可分段计息;剩余履约诚意金中的16.67%(人民币2,000万元)作为估值调整诚意金,将不计息。

乙方、丙方、丁方9家公司对上述履约诚意金的本息偿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履约诚意金的后续处理

如本协议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况,则乙方应于下列情况发生后3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履约诚意金。(1)本次交易无法取得甲方及甲方母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2)乙方、丙方违反履约诚意金的使用约定,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挪作它用;(3)2019年8月30日前,各方仍未能签署正式交易文件;(4)甲方尽职调查期间,相关中介机构认为目标公司存在严重风险或法律障碍,出具意见不建议收购乙方、丙方股权;(5)乙方、丙方发生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其他可能导致目标公司重要核心资产权属产生瑕疵的事件;(6)乙方、丙方发生其他事件导致目标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造成目标公司产生重大债务。

乙方、丙方、丁方一致同意,将丁方9家公司的运营权,及目标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卓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元宝山区和然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质押给甲方作为履约诚意金担保。乙方、丙方、丁方应于甲方按约定支付完毕履约诚意金起10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向当地工商登记管理机构办理上述2家公司股权质押手续。

如乙方、丙方、丁方未按上述条款约定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丙方、丁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履约诚意金外,还应按甲方已支付履约诚意金金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迟延履行,乙方、丙方、丁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履约诚意金金额日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若各方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交易文件并取得甲方及甲方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有需要)审议通过的,甲方支付的履约诚意金及利息将作为股权收购价款的一部分,具体内容由各方在正式交易文件中另行约定。

各方同意,若本次收购的先决条件已全部实现,但乙方、丙方、丁方在甲方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或目标公司未发生重大影响并购价值事件发生的情况下,拒绝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及收购价格签署正式交易文件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丙方、丁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履约诚意金外,还应按甲方已支付履约诚意金金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迟延履行,乙方、丙方、丁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诚意金金额日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反之,若本次收购的先决条件已全部实现,但甲方在乙方、丙方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或目标公司未发生重大影响并购价值事件发生的情况下,拒绝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及收购价格签署正式交易文件的,则乙方、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乙方、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履约诚意金外,甲方应按已支付履约诚意金金额的50%向乙方、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丙方有权在甲方支付的诚意金中直接扣除,余额退还甲方。

各方同意,若按本协议触发乙方、丙方应归还履约诚意金并支付相应利息、违约金及滞纳金条件时,乙方、丙方无法足额及时偿还履约诚意金并支付相应利息、违约金及滞纳金的,甲方有权按照法律程序处置丁方9家公司名下所有资产,及目标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卓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元宝山区和然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其他派生权益,优先清偿应退还的履约诚意金、利息、违约金及滞纳金。

6、收购方式及收购价款的支付

目标公司本次收购方式为现金+承债。

经协商,本协议各方一致确认,截止2019年3月31日,戊方共欠标的公司12,000万元,该债务由甲方承接,相应金额直接从本次交易总价款中扣减(具体债务金额经审计后确定)。

上述收购总价款将分为三期支付:第一期支付本次收购总价款中的1.8亿,由甲方于本次交易正式收购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支付本次收购总价款中现金部分的40%(优先以履约诚意金进行抵扣),由甲方于标的公司股权交割日(标的股权工商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期支付本次收购总价款中剩余现金部分(优先以履约诚意金进行抵扣),由甲方于标的公司股权交割日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戊方及目标公司将签署《债权债务三方协议》对甲方承接债务金额进行确认。甲方承诺,该债务金额在就本次交易正式协议签署完成之日起30日偿还50%;剩余50%在股权变更完成之日起6个月还清且以10%年化利率计息。如甲方不能按期支付,戊方加收日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甲方承诺,在本次交易收购股权变更完成后,将积极配合标的公司,将戊方用以替标的公司进行质押的担保物品进行替换。

经协商,各方一致同意,若本次交易价款总额超过5个亿以上部分,甲方可在本次交易股权工商变更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完成,该部分金额付款周期另行约定。该部分延期支付金额根据实际延期天数按10%年化利率计息。实际延期天数自股权工商变更完成次日起至乙方收到该部分资金当日止,如甲方不能按期支付,乙方按每日千分之二收取滞纳金。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致致力于热力供应及节能技术服务。而供热行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在北京区域供热市场上,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供暖面积达到2,700万平方米。现阶段,公司的业务范围仍以北京区域为主,北京市场收入占公司总收入一直保持在90%以上。2018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寻求业务发展,成功收购了沈阳市剑苑供暖有限公司100%股权,直接获得沈阳供暖资质,这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入沈阳市场。对加强公司在北京以外地区,特别是东北三省的战略布局,对公司快速扩大现有业务规模,布局外埠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了积极影响。

和然节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9日,注册资本3.4亿元。其主营业务为内蒙赤峰及周边地区的热力生产与供应,在内蒙古赤峰、锡林郭勒盟、河北迁西等地建有多个项目,是一家主要利用工业余热为城镇供暖的城镇集中供暖公司,是国内第一家全县城实现低品位余热集中供暖,国内低品位余热利用的领军企业。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和然有限逐渐发展壮大,目前已拥有8家全资子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及2家参股子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和然有限供暖服务面积超过1,600万平方米。

本次交易完成后,和然有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军内蒙市场。公司的供热方式,也将由区域燃气、燃煤锅炉房供暖模式,新增城镇集中供暖模式,从而实现供暖运行模式的全覆盖。和然有限目前供暖热源主要系利用工业余热,其中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目前采用的 “低品位工业余热应用于城镇集中供暖技术”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并获得赤峰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节能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本次合作若能正常推进,也符合公司“清洁能源+环保供暖” 的清洁供暖发展战略,可以更好的引进和吸收资源,符合公司大力开拓北方市场的业务布局,有利用提升公司自身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仅为合作各方初步协商的意向性协议,仅代表签约各方目前对所预期合作关系的意愿表达。具体的交易金额等由各方根据本意向协议的约定进一步协商,另行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中相关约定条款能否付诸实施、最终能否达成正式的合作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该股权收购事项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或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谈判。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9-029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9年3月15日、2019年4月8日刊载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4月19日(星期五)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景凤

联系电话:010-52917878

联系传真:010-52917676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160

5、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华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事项有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

担。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9-030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洪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