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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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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9-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9-020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2、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19年4月8日;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方式: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茂洪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监事、高管、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确定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用于实施前述用途的,则余留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截止目前,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份回购已达到预期目标,符合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的要求,公司通过实际行动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表明了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根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78,100股,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0%,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40,001,737.54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46.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40元/股。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9-021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2、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19年4月8日;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方式: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明先生召集和主持,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9-023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以下简称“《回购预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2018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70元/股,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确定回购股份用途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用于实施前述用途的,则余留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三、回购股份实施完成

(一)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1、2018年12月11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2018年11月3日、2019年12月5日、2019年1月4日、2019年2月1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4月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2019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议案》,根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截至2019年4月8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78,100股,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0%,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40,001,737.54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46.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40元/股。股份回购的实施时间区间、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等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预案》,公司已按照《回购预案》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完成股份回购,实际回购情况与原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的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敏感期内回购股份。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30日、2019年2月28日披露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司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即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9日、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27日)未实施回购股份。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2月1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成交量之和为2,555,688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均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4、公司实施回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的最大值为455,000股,交易期间为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

5、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此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该部分股份将用于公司后期实施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9-022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11元,共计募集资金为33,726.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8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346.9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2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64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以及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6年12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963.9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预先投入金额进行了置换,置换金额4,963.93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4,781.96万元(含银行理财产品及利息收入)。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并持有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进行披露。

四、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购买理财产品的产品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财务部设立专人管理并跟踪存续期的各种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内部审计部、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内部审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现金管理的实施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该业务的规范实施。

七、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之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四)保荐机构意见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弘亚数控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