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短期富余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公告编号:2019-02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
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11日,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资金预算及资金安全的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在2019年度内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借款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此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各银行共同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可以循环使用。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机构办理授信额度的申请事宜,特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本议案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与银行沟通、准备资料,签署授信协议及办理授信额度使用事宜等。此项授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19-024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芜湖悦圆方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8日
至2019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
(二) 登记时间:2019年4月29日(上午8:00一16:30)
(三) 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53-5669308 传真:0553-5658228 联系人:陈忠喜、张爱萍
2、 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19-02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经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专项报告为年度专项报告,须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4月通过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86.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5.1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61,698.6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455.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6,242.9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8] 3756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6,202.28万元;(2)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2018年5-12月份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2,852.59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054.87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1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7,187.86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资收益761.87万元,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9.20万元,募集资金2018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7,988.9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8年4月25日,本公司和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5月16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银行专户,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9,054.8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进行置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6,202.28 万元,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5月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额度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共同使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余额为17,000.00万元,购买定期存款尚未到期的余额为 20,200.00万元。
(四)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
本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伯特利电子增资5,000.00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万套液压ABS、10万套液压ESC建设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会专字[2019]0078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结论意见如下:伯特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伯特利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伯特利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上接1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