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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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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63 公司简称:内蒙华电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6元(含税)。鉴于“蒙电转债”于2018年6月28日已进入转股期,至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因“蒙电转债”转股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该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还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火力发电、供热,蒸汽、热水的生产、供应、销售、维护和管理;风力发电以及其他新能源发电和供应;对煤炭、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对煤化工、煤炭深加工行业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石灰石、电力生产相关原材料投资,与上述经营内容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

(2)经营模式:

公司以火力发电、供热为主,兼顾部分风力发电及煤炭业务。公司的全部发电资产均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在发电业务方面,公司直属、控股电厂均为独立的发电主体,公司所属蒙西区域电厂所发电量通过内蒙古西部电网主要以直调、大用户交易等方式销售给终端客户,还有部分计划外交易电量。“点对网”的西电东送电厂(上都发电厂)所发电量通过华北电网主要以直调方式销售给终端客户,也有部分交易电量。所属蒙东地区风力发电通过内蒙古东部电网销售给终端客户。魏家峁公司一期通过蒙西至天津南特高压交流输变电网销售给终端客户。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竞价上网将会是发电企业主要的销售方式,公司将按照客户需求采取提高服务质量、开拓新的市场及客户等新的营销方式来应对新的市场要求。

在供热业务方面,包括民用供热及工业供热,其中,民用供热直接销售给热力用户或通过协议以趸售方式销售给热力公司。工业供热以协议方式直售给客户。

在煤炭业务方面,公司全资控股的魏家峁公司为煤电一体化项目,煤炭产能600万吨,部分煤炭用于电厂项目,其余外销。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火力发电、风力发电及煤炭销售。发电利润主要来源于发电量的增加,发电成本及其他成本的有效管控。

(4)行业情况说明

①电力行业

I总体分析

根据中电联《2018年-2019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18年,用电增速回升,电网峰谷差加大,全国电力供需形势从前几年的总体宽松转为总体平衡。其中,华北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部分省份局部性、阶段性电力供应偏紧;东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

全国全社会用电量6.8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为2012年以来最高增速,其中,第二产业用电量4.7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增速为2012年以来新高,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5.0个百分点;随着城镇化率和城乡居民电气化水平的持续提高,以及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居民取暖“煤改电”的大力推进,尤其在气温因素的作用下,冬季取暖和夏季降温负荷快速增长,带动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快速增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10.3%;全年第三产业用电量1.0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增速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9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全国全口径发电量6.9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其中,火电发电量4.9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全国并网风电为36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2%。

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862小时,同比提高73小时。其中,火电4361小时,提高143小时;并网风电2095小时,为2013年以来新高,比上年提高146小时。

各级政府和电力企业等多方共同努力,多措并举推进清洁能源消纳,弃风问题继续得到改善。

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用电量增长不确定性增大。综合考虑国际国内形势、产业运行和地方发展等,以及2018年高基数影响,预计2019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将平稳回落,在平水年、没有大范围极端气温影响的情况下,预计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5.5%左右。2019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将持续增加;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比重持续提高,拉大系统峰谷差,时段性系统调峰能力不足;电煤价格高位运行,发电用煤维持地区性季节性供需偏紧格局。在多重因素叠加、交互影响下,预计全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部地区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其中,华北区域局部性时段性电力供需偏紧;东北区域预计电力供应能力富余。预计2019年全国火电设备利用小时4400小时左右。

II区域分析

A内蒙古西部电力市场

2018年内蒙古西部电网供大于求的状况有所改变。随着内蒙古西部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等逐步建成和投运,信息业用电量高速增长及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公司面临更加开放的市场格局和竞争态势,公司将积极开发内在潜力,增强企业竞争力。另外,“一带一路”战略为内蒙古自治区带来新的机遇,同时,国家提出的绿水青山的理念将为公司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2018年3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18年度风电投资检测预警结果的通知》,内蒙古解除了风电红色的预警,对于已纳入年度实施方案的项目可以继续核准建设,将推动区域风电发展。

B华北及京津唐电力市场

根据中电联《2018年-2019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18年,用电增速回升,电网峰谷差加大,全国电力供需形势从前几年的总体宽松转为总体平衡。分区域看,华北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部分省份局部性、阶段性电力供应偏紧;东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针对于电力市场带来的新变化,公司将积极应对,开发内在潜力,做好营销工作,增强企业竞争力。

C电煤市场

根据中电联《2018年-2019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电煤供需总体平衡,地区性时段性偏紧,煤电企业经营仍比较困难。反映电煤采购成本的CECI 5500大卡综合价波动区间为571-635元/吨,各期价格均超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印发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2808号)规定的绿色区间(价格正常)上限,国内煤电企业采购成本居高不下。2018年全年全国火电企业亏损面仍近50%。

(5)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成立以来,主要以火力发电、供热为主。公司的全部发电资产均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为内蒙古自治区大型独立发电公司之一。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控装机容量1100.6万千瓦,所发电量除了保证内蒙古自治区外,还向华北、京津唐等地区输送,为内蒙古自治区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用电提供重要的电力能源保障,是内蒙古自治区及我国重要的电力负荷支撑点之一。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公司将根据国家能源战略总体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趋势要求,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提高煤电产业协同效果,拓展配售电服务领域,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社会提供清洁电能,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回报,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区域一流上市发电公司。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公开发行187,522万元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根据《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于2018年12月28日支付了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12月21日期间的利息。

按照《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4%(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40元人民币(含税)。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1日;可转债除息日:2018年12月24日;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18年12月28日(详见公司临2018-069号公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根据中诚信出具的信评委函字[2017]G333号《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中诚信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二)中诚信证评于2018年6月26日出具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8)》(信评委函字【2018】跟踪710号),中诚信证评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三) 根据中诚信出具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8]G470 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次可续债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可续债存续期内,中诚信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531.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56.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完成售电量490.4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52.58亿千瓦时,增长12.01%;实现营业收入137.43亿元,同比增长16.64%,其中:电力产品销售收入实现124.41亿元,同比增长16.95%;供热产品销售收入实现2.64亿元,同比增长12.09%;煤炭销售收入实现9.04亿元,同比增长14.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83亿元,同比增长52.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实现6.99亿元,同比增长437.54%。主要由以下原因共同影响所致:

(1)2018年,公司的利润来源主要是通过主营业务取得,受区域电力市场回暖以及电价政策调整因素影响,公司电量与电价出现“双升”局面。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954号)精神及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对内蒙古西部电网燃煤发电机组及内蒙古西部点对网电厂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进行了上调,对魏家峁电厂一期送华北网电价(临时电价)进行了调整,使得公司2018年平均售电单价同比增加10.72元/千千瓦时(不含税);

受地区负荷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所属蒙西地区发电企业发电量出现了较快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机组分别于2017年1月、3月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受翘尾因素影响,2018年该公司发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24.47%。公司平均发电利用小时同比增长12.3%,发电量同比增长12%;

(2)报告期,由于电煤价格持续高位,标煤单价完成345.88元/吨,比上年同期增加19.20元/吨,增长5.88%;

(3)魏家峁煤电公司为煤电一体化项目,目前两台发电机组已全部投入商业运行,部分煤炭产能已用于发电机组的生产需求,因此魏家峁煤电公司煤炭对外销量同比有所下降。由于煤炭销售平均单价同比增加40.43元/吨(不含税),煤炭销售收入实现9.04亿元,同比增长14.76%;

(4)报告期,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共计1.02亿元;

(5)报告期,公司实现对外投资收益0.91亿元,同比降低71.55%,主要原因为公司2017年投资收益中包含了转让蒙华海电股权及京隆发电股权所实现的投资收益。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该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相关规定,公司自文件颁布之日起实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

3、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除报表科目列报调整及比较数据调整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报表科目列报调整项目名称和金额具体如下:

(2)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上述新准则实施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更对公司2019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5家。

注:本期本公司二级子公司龙源风电公司通过协议取得原联营企业内蒙古乌达莱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达莱公司”)的控制权而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合并范围增加三级子公司1家。本期本公司通过以所属和林电厂(尚在基建期)和丰镇电厂净资产出资分别与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发电公司”)、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电能源公司”),使合并范围增加二级子公司2家。详见“审计报告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