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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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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星越地产、祺盛实业和正和地产
就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2019-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9-02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星越地产、祺盛实业和正和地产

就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7月3日,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与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越地产”)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GZHFM-ZHQXY2018.07.03-01);2018年7月26日,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与兴宁市祺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祺盛实业”)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QSHSHY2018.07.26-01);2018年12月11日,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与兴宁市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地产”)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ZHHFDC20181211-01),分别就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以下简称“公司”)参与投资“泰宁华府”、“联康城”、“弘和帝璟”开发项目进行约定。

为防控有关风险,调整合同有关条款,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4月18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星越地产、祺盛实业和正和地产就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星越地产、祺盛实业和正和地产就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签署补充协议(以下合称“补充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共同合作投资“泰宁华府”开发项目、“联康城”开发项目及“弘和帝璟”开发项目的最新进展

2019年4月18日,公司与星越地产、祺盛实业和正和地产就共同合作投资事宜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GZHFM-ZHQXY2018.07.03-01)之补充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

乙方: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丙方:孙岭山、杨成杰、陈清平、兴宁市丰源实业有限公司

2、乙方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置开发项目及乙方股权,处置所得款项由甲方监督并优先偿还乙方欠甲方的款项。

3、乙方应当在2020年6月30日前确定第三方受让甲方在《共同合作投资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或向甲方支付乙方欠甲方的全部款项。甲方也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共同合作投资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4、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QSHSHY2018.07.26-01)之补充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

乙方:兴宁市祺盛实业有限公司

丙方:刘伟权、叶庆清、黄浪涛

2、乙方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置开发项目及乙方股权,处置所得款项由甲方监督并优先偿还乙方欠甲方的款项。

3、乙方应当在2020年12月30日前确定第三方受让甲方在《共同合作投资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或向甲方支付乙方欠甲方的全部款项。甲方也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共同合作投资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4、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ZHHFDC20181211-01)之补充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

乙方:兴宁市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丙方:陈清平

2、乙方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置开发项目及乙方股权,处置所得款项由甲方监督并优先偿还乙方欠甲方的款项。

3、乙方应当在2020年3月30日前确定第三方受让甲方在《共同合作投资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或向甲方支付乙方欠甲方的全部款项。甲方也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共同合作投资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4、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签署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星越地产、祺盛实业、正和地产分别签署补充协议,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有利于保障公司在共同合作投资合同项下的资金安全,顺利开展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签署补充协议的风险分析

1、签署补充协议旨在于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防控投资风险,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持续关注补充协议的履行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GZHFM-ZHQXY2018.07.03-01)之补充协议。

2、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QSHSHY2018.07.26-01)之补充协议。

3、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ZHHFDC20181211-01)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2019-2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坚力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胡轶先生因事未能亲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欧阳璟先生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与星越地产、祺盛实业和正和地产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与星越地产、祺盛实业和正和地产就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亮、易叶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上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