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9-070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体系的变化,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上述修订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9-071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孙公司保定意源达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源达”或“标的公司”)业绩未达到承诺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收购情况
2017年5月25日,公司子公司水木源华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木源华”)与意源达股东孙卫杰、王伟、陈连兵签署了收购意源达51%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上述收购事项在董事长决策范围之内。
2017年6月,意源达向保定市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递交了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申请,并取得保定市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91130605776175289D”的《营业执照》。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
1、业绩承诺
公司与意源达股东孙卫杰、王伟、陈连兵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转让方孙卫杰、王伟、陈连兵向水木源华承诺意源达2017年度至2019年度,每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1,200万元、1,500万元。若意源达任一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则需要向水木源华以支付现金或回购标的公司股权并支付相应资金成本的形式进行补偿。
上述净利润指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税后净利润的孰低者。
2、业绩承诺补偿
若业绩承诺期内(2017年度至2019年度)任一年度意源达未完成约定的业绩目标,则水木源华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要求转让方(即孙卫杰、王伟、陈连兵)进行补偿:
(1)转让方向水木源华支付现金。转让方任一年度需向水木源华支付的补偿价款=(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截止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总和×股权转让价款-截至当期期末已补偿金额。其中,任一年度补偿价款最高额为1,000万元。
(2)转让方回购水木源华持有的意源达股权。转让方向水木源华回购意源达股权的回购价格=股权转让价款×(1+15%×N)+水木源华占意源达的股权比例×意源达截至回购日的未分配利润,其中N=水木源华缴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至水木源华收回约定的股权回购款之日的天数除以365。
业绩承诺期内,若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高于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90%(包括本数)且低于100%(不包括本数)的,则未实现部分递延至下一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当年度的业绩补偿不再执行。业绩承诺期结束后,若未达到最后一个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的100%的,需要按照本条执行业绩补偿。
为确保转让方按照约定履行利润承诺义务及可能产生的补偿责任,转让方同意按照上述约定转让方无法全部履行补偿义务的,则水木源华有权要求转让方将其持有的保定万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万泽”)股权转让至水木源华名下;转让方向水木源华转让的保定万泽股权数=(转让方按上述第一项补偿方式需向水木源华支付的补偿金额/保定万泽经水木源华指定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净资产)×保定万泽注册资本,具体方式以水木源华书面通知为准。
水木源华承诺:水木源华(含水木源华之关联方)将利用其资源优势,于2017年度至2019年度,每年度给意源达带来的主营业务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10,000万元、15,000万元。该等水木源华(含水木源华之关联方)为意源达带来的主营业务产品销售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水木源华及其关联方向意源达推荐/为意源达促成的交易产生的销售收入。
若水木源华(含水木源华之关联方)带来的主营业务产品销售收入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给意源达带来主营业务产品销售收入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回购水木源华持有的意源达股权,回购价格=收购价款×(1+6%×N)+水木源华占意源达的股权比例×意源达截至回购日的未分配利润,其中N=水木源华缴付收购价款之日至水木源华收回约定的股权回购款之日的天数除以365。
如遇有行业重大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而导致无法实现业绩目标的,经双方协商并经书面确认,可以豁免。
三、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意源达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8年度意源达实现净利润661.39万元,扣非后净利润599.75万元,根据协议意源达未实现2018年度业绩承诺。
四、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及后续措施
1、原因
(1)库存商品更新换代
意源达部分库存商品更新换代,市场需求萎缩,导致售价下跌,造成减值损失影响利润。
(2)协同订单不达预期及延期生产
意源达与水木源华合作,意在通过深度资源整合,开拓电网市场,主营配电变台成套设备产品,原计划2018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0万元。但是双方需进一步磨合,合作未达预期,业绩受到大幅影响。
(3)环保政策影响新建厂房施工,造成设备减值
2018年,意源达生产区域的环保政策发生调整,导致施工工作无法连续作业,进度缓慢直至冬季全面停工,部分已购设备未能按计划完成安装调试,造成减值损失,大幅影响利润。
2、未达到业绩承诺所采取的措施
(1)有效降低存货资金占用,提升周转效率
意源达将借助上市公司资源共享平台,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借助信息化技术和专业化管理,优化原材料采购流程和生产排产计划,同时加强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管理信息化、采购集成化、排产科学化等多种管控方式提升存货周转效率,降低存货资金占用。
(2)提高营销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市场业绩
电网的高速建设和投资拉动了输变电设备的市场需求,而变压器在电网设备投资中的比重达到3成左右,巨额的电力建设资金给变压器行业带来了机遇。2019年意源达将继续瞄准城市及农村电网改造中的配电变台成套设备市场,发挥与上市公司协同营销作用,提高营销管理水平。
(3)变压器产品由10-35kV低压向110kV以上中高压产品升级,提升产品利润率。
我国变压器生产厂家较多,但大部分厂家的产品主要集中在110千伏以下的低压产品,以致中低压变压器生产能力严重过剩,从而导致市场无序竞争愈演愈烈。一方面,使得企业的利润一路走低,另一方面,对产品质量的稳定埋下了隐患。鉴于此,意源达从2016年开始加强与天威集团合作,从技术、研发、市场等角度布局中高压产品,以及智能化变压器前沿产品,目前主要受限于新厂房的建设。厂房建设预计2019年4月份已经恢复施工,7月份施工完毕,同时中高压变压器产品即可实现量产,意源达综合毛利率将进一步提高。
公司管理层将继续与意源达股东孙卫杰、王伟、陈连兵等沟通,按照协议约定推进意源达业绩承诺补偿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9-072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18年度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下称“财会〔2018〕15号文”)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财务报表格式修订,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2018年度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下称“财会〔2018〕15号文”)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1. 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
2. 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 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 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工程物资”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 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
6. 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 在资产负债表中将“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 在利润表中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为“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项目。通过“研发费用”行项目,用于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9. 在利润表中在“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10. 将利润表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对相关项目列报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财务报表格式修订,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智慧能源 公告编号:2019-073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1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1日
至2019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包括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蒋锡培、蒋承志、张希兰、蒋华君、陈静、蒋国健、匡光政。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5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智慧能源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19年5月17日17:00前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征
电话:0510-87249788
传真:0510-87249922
邮箱:87249788@600869.com
邮编:214257
(二)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9-074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以及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相关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平台交流方式举行“2018年度和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沟通会暨2018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公司定于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15:00-16:3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蒋华君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王征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会议负责人:王征
联系方式:0510-87249788
传 真:0510-87249922
电子信箱:87249788@600869.com
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联系公司,提出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9-075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在江苏宜兴远东大道6号公司五楼第九接待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3日以专人、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蒋国健、汪传斌、陈金龙、匡光政、邵亮)。会议由监事长蒋国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处理2018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9-076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远东电缆”)、远东复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复合技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远东电缆提供人民币43,000万元的担保,为新远东电缆提供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为远东复合技术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远东电缆已使用股东大会授权担保额度154,200万元,新远东电缆已使用股东大会授权担保额度50,000万元,远东复合技术已使用股东大会授权担保额度10,000万元;为远东电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7,833.41万元,新远东电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9,035.08万元,远东复合技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远东复合技术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分别为人民币43,000万元、人民币20,000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对上述授信业务分别提供担保,并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8年4月23日)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6月29日)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远东复合技术审议通过的新增担保额度分别为人民币200,000万元、120,000万元、20,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临2018-036)。
本次公司为远东电缆提供人民币43,000万元的担保,为新远东电缆提供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为远东复合技术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远东电缆已使用股东大会授权担保额度154,200万元,新远东电缆已使用股东大会授权担保额度50,000万元,远东复合技术已使用股东大会授权担保额度15,000万元,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张希兰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附件、电缆用材料、电力电气、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电缆盘加工、销售;电线电缆制造工技能等级鉴定;贵金属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远东电缆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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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名称: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87,108.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范兴路209号
法定代表人:蒋华君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高、低压开关及输变电设备的制造;电工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机械、机械、电子设备的销售;贵金属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远东电缆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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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名称:远东复合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1,941.71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范兴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陈静
经营范围:树脂复合材料、合成纤维、电线电缆、电缆附件的制造、销售;电缆盘木盘的加工、销售;电线电缆、电缆材料、电缆附件、电力金具技术的开发、推广、转让、咨询、服务;电力规划设计、电力投资建设、电力管理系统集成服务;电线电缆制造设备及检测设备、计算机软件的服务、系统维护、数据处理;市场调查;社会经济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法律咨询;会计、审计及税务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投资管理(仅限公司自有资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远东复合技术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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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远东复合技术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远东复合技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43,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2、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3、远东复合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远东复合技术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远东复合技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且业务运行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截至本公告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属于正常额度内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担保总额为481,650.49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99.17%,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