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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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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12月18日,公司购买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金额为2,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6月18日。

2018年12月19日,公司购买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金额为2,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6月19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0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后,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和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本次变更仅涉及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推进造成实质性障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8年度,公司除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外,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丽岛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丽岛新材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7证券简称:丽岛新材公告编号:2019-017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或“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类固定收益产品。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委托理财概述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类固定收益产品。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在产权、资产等方面互相独立,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时,由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具体理财产品合同或协议书。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向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类固定收益产品。

(四)投资期限

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控制分析

为有效控制风险、兼顾收益回报,公司将选取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类固定收益产品;同时本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将建立理财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关注投资收益及资金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8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对应条款进行修订。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序号作相应顺延。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9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7日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 (网址http:// sns.sseinfo.com),投资者可在线直接参加本次说明会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披露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于2019年5月7日通过网络平台的交流方式召开“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形式

本次说明会将于 2019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在网站 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在线互动的形式召开,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董事会秘书、董事陈波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张金先生将参加此次说明会。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19 年5月7日 15:00 前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邮件等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 2019 年 5 月7日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站 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9-68881358

邮箱:webmaster@jsldxcl.com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上接25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