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于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做出以下调整:
将以前年度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性投资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后续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即使处置时也不得重分类至损益。
将以前年度按摊余成本后续计量应收款项,以新准则施行日的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对其进行业务模式评估、以其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对其进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根据评估测试结果,将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继续以摊余成本计量。经评估与测试,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应收款项列报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9-014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2019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饲料原料、畜禽料、饲料添加剂、禽产品、仔猪等产品所产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所必需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丁云峰、邵彩梅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18年度执行和2019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该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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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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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关系:公司对外投资的参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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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内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采购饲料原料等。
2、关联交易销售必要性:首先,本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相互熟悉及了解,长期的合作关系增强对合作方产品的信赖,不仅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而且不易发生买卖纠纷。
3、关联交易采购内容及必要性:向关联人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质量比较有保证。同时通过参与管理、施加影响,保证原料的质量和长期稳定供应,同时也可以促进其安心生产及减轻销售压力。
4、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依据: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
(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执行协议价。如无市场价格的将执行合同价格(即经各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成本或合理成本(以较低者为准)加合理利润)。交易双方依据关联交易中所签订的合同上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款,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交付。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9-015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的通知于2019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牧业综合办公大楼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王仲涛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禾丰牧业2018年年度报告》及《禾丰牧业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1,928,618.35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56,011,455.34元。
根据公司总体规划,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共计166,014,791.2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禾丰牧业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工作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聘期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内容变更等因素决定其酬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禾丰牧业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禾丰牧业监事会议事规则(2019年修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禾丰牧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通过的第一、二、三、四、六、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9-016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饲料工业园办公大楼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0日
至2019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10、1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丁云峰、王仲涛、邵彩梅、王振勇、高全利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饲料工业园办公大楼501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24-88081409
2、传真:024-88082333
3、联系人:赵先生
4、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饲料工业园办公楼501室
5、邮政编码:110164
6、电子信箱:hfmy@wellhope.co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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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2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