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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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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0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强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针对金融机构授信事项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针对金融机构授信事项提供担保,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对2017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112名因第二个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及3名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79,734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918元/股;拟对2017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及的140名因第一个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及5名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1,25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612元/股。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调整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9日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中精密”)董事会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33号”文核准,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4,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652,113.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627,886.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 16701号验资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697号”文核准,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416,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41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757,400.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4,242,599.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85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8年度使用资金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8年度使用资金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于2016年12月7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凯中”)连同保荐机构于2016年12月7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8年8月13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南整流子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2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在银行开立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