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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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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8版)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期收到公司监事王叶飞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叶飞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其他职务。王叶飞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王叶飞女士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改选出的新监事就任后方可生效。在此期间,王叶飞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监事职责,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受到影响。公司对王叶飞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胡世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胡世华先生简历

胡世华,男,汉族,香港中文大学高级财会人员会计学硕士专业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从1989年8月起,先后在重庆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四川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及审计评估中介机构任职。现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胡世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披露日,胡世华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世华先生当选公司监事后,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已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作更深入了解,公司定于2019年5月14日上午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二、活动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二楼会议室。

三、接待方式:现场接待。

四、参与接待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张泉先生、董事会秘书钱自强先生、财务总监陈东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作调整)。

五、预约方式:

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请于2019年5月10日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节假日除外),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联系人:朱琳

电 话:0575-87669033

传 真:0575-87069031

邮 箱:gfoffice@hailiang.com

地 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1、参加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活动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以便公司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203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业绩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8年年度业绩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张泉先生、独立董事邓川先生、董事会秘书钱自强先生、财务总监陈东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203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19年非公开

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一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海亮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91号)。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2019年4月17日,海亮集团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33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32%)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部分质押股票用于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本公司股票和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19年4月17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时止。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暨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海亮集团通知,海亮集团完成了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具体如下:

1、证券简称“19海亮E1”,证券代码:117133;

2、发行期间为2019年04月24日至2019年04月26日;

3、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8.924亿元;

4、本次可交换债券期限为3年,最终票面利率为2%,初始换股价格为9.96元/股。

关于海亮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的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16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向社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6,860,3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9元。截止2018年9月19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860,319股,募集资金总额2,077,999,980.71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28,414,267.7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9,585,713.0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8]第4-0003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8年2月4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海亮(安徽)铜业有限公司、浙江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该账户是募集资金的验资户,同时也是铜及铜合金管材制造项目的监管账户,因此这里的初始存放金额是该账户验资之后,将资金转到其他监管账户后的剩余金额。

注2: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7,414,267.70元系当时未支付的中介费等发行费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变更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10,000 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该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本公司,本次拟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由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的形式提供。

本次仅变更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海亮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变更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