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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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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9-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9-59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5月7日召开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接到合计持有公司21.05%股权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广晟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补选黄海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作为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加以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会议无其他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7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6日 - 2019年5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7日9:30 - 11:30,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6日15:00至2019年5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谭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197,757,86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2.321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为185,811,494股,占本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27.09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2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4%);出席本次会议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为11,946,367股,占本公司H股股份总数的5.9691%。出席本次会议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6人,代表股份14,126,93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945%。

2、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谭侃先生主持,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黄海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97,742,6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23%;

反对15,2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90,077,6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6.1164%;

反对7,669,4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8782%;

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5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9-60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5月7日以现场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期限的要求,并认可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监事黄海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选举黄海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黄海平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8日

附件:简历

黄海平,男,汉族,1975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广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广州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广东广晟研究开发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兼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黄海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9-61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悦女士于近日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李悦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监事会对李悦女士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补选张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张好先生将与其他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张好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8日

附件:简历

张好,男,199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深圳市东江恺达运输有限公司全盘会计、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高级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张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