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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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被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8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7日一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7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30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廖光文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30日。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5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55,178,881股,占总股本的52.6480%。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654,546,5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97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8人,代表股份632,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08%。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后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55,153,1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5,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75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55,153,1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5,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75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655,153,1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5,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75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55,153,1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5,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75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5,153,1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5,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75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55,153,1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5,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75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5,151,5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25,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2%。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750,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4%;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8、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处理土地或项目竞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5,151,5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25,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2%。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750,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4%;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9、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处理日常融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5,099,1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31,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4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74%。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698,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9%;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弃权4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

10、审议《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向关联方借款预计情况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609,400,795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45,696,786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224%;反对31,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88%;弃权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088%。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696,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4%;反对3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弃权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8%。

11、审议《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5,097,5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76%;反对79,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2%;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2%。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696,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4%;反对7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1%;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12、审议《关于未来十二个月提供财务资助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5,149,9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27,3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2%。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749,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9%;反对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常晖、薛玢页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