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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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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9-031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9年5月14日在以上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9日~2019年5月20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15:00至2019年5月2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陈明军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138,097,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757%;其中中小股东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0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0%。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81,048,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48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57,048,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70%。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138,064,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1%;反对3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363%;反对3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1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38,039,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9%;反对3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弃权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723%;反对3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4522%;弃权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754%。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38,059,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9%;反对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5478%;反对1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883%;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4639%。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38,064,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1%;反对3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363%;反对3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1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提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8,039,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9%;反对3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弃权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723%;反对3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4522%;弃权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754%。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8,059,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9%;反对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5478%;反对1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883%;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4639%。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8,064,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1%;反对3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363%;反对3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1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提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8,039,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9%;反对3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弃权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723%;反对3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4522%;弃权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754%。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8,059,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9%;反对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5478%;反对1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883%;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463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居建平 张红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