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 2019-030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地产”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5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王忆会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同时辞去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王忆会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华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拟选举冯冠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将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暨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选举原公司副董事长江泓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聘任江泓毅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李虹女士辞任公司首席执行官,选举李虹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两项议案相关内容及冯冠豪先生、江泓毅先生、李虹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万通地产关于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12万元/年(税前)调整为30万元/年(税前)。拟追加2018年度奖金18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万通地产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9年6月13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内容: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二)累计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冯冠豪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万通地产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3)。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 2019-031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地产”或“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22日收到王忆会先生、李虹女士和孙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忆会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同时辞去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王忆会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虹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首席执行官职务,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孙华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忆会先生、李虹女士、孙华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王忆会先生、李虹女士、孙华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拟补选新任董事,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并聘任首席执行官,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暨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议案》。拟选举冯冠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将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冯冠豪先生简历附后)。选举原公司副董事长江泓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时,聘任江泓毅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江泓毅先生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选举李虹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李虹女士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此次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根据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冯冠豪先生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资格及专业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我们一致同意选举冯冠豪先生为公司董事,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此次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江泓毅先生长期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在公司的管理运营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我们一致同意江泓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
附件一: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冠豪先生: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计师。
冯冠豪先生拥有超过30年在企业投融资、跨境并购、上市重组,财务会计,公司行政管理等领域的丰富经验。
曾担任毕马威中国区副主席、中国北方区、北京首席合伙人、行政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成员等重要职位。
2010至2012期间,冯先生担任毕马威全球中国业务发展中心创始主席,在全球40个国家地区筹建中国业务办发展中心,帮助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
于2015年在北京中关村创立了毕马威创新创业共享中心,为投资人、领军企业及初创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帮助创业企业健康成长。
冯先生已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退休离任毕马威,现担任中外企业家联合会和数家初创企业顾问。
附件二: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简历
江泓毅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国际政治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并于英国剑桥大学丘吉尔学院和美国克利夫兰医院接受高级管理培训。2017年11月,江泓毅先生被美中政策基金会(USCPF)授予“杰出商业领袖奖”。
江泓毅先生早期供职于全国政协办公厅;之后,曾先后在德国、美国、新加坡等外商投资合资企业的中国区、亚太区担任总经理;并于2013年10月至2017年7月,任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8年1月,任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泓毅先生现任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Vantone US Inc.董事长及美国中国总商会副会长、美国华美协进社理事;同时,兼任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附件三:副董事长简历
李虹女士, 1958年出生,毕业于白求恩医科大学,医学硕士。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主治医师。1990年后先后任职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医学部经理、澳大利亚太平洋药业有限公司驻中国首席代表、美国Digital Bridge Co.驻中国首席代表。 2000年加入北京京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后任市场部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于2005年取得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资格。自2006年至2014年,任北京盛世兴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至今担任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 2019-032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地产”或“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经考察同行业、同地区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及独立董事工作的专业性,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12万元/年(税前)调整为30万元/年(税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另外,考虑到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履职过程中的勤勉尽责及专业贡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拟追加2018年度奖金18万元(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独立董事薪酬调整是公司参照其他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况,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制定,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勤勉职责的意识和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标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19-033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13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13日
至2019年6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通地产”或“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了议案1至议案7,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了议案8及议案9,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万通地产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万通地产关于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4. 登记时间:2019年6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5.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
6. 联系方式:联系人: 王炜鹏、杨梦
联系电话: 010一59070788/59071169
传真: 010一59071159
邮政编码: 100020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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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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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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